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三亞市委原常委、秘書長黃興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興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插手行政執法活動;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興武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興武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紀委監委)
來源:清廉海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