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泉州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圖1 泉州市地表水水系圖
圖2 泉州市近岸海域監測點位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現發布2015年度《泉州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泉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6月5日
綜述
2015年,我市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十八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為指導,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認真推進和落實各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生態市建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為省內第二個通過國家生態市驗收的設區市。德化縣、永春縣、南安市、洛江區、安溪縣先后獲得國家生態縣(市、區)命名,鯉城區、豐澤區、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通過國家生態縣(市、區)驗收。多項環保專項工作保持全省第一(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全省“四連冠”、總量減排考核全省“兩連冠”、流域整治考核全省“五連冠”、環境監察工作考核全省“三連冠”);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優良并持續向好,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98.9%,各縣(市、區)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優良水平。晉江水系、洛陽江水系及13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泉州市區內河水質功能區達標率100%。山美水庫、惠女水庫水體均呈中營養狀態。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4.6%。城市功能區、區域及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較好水平,較好地實現了環保與發展的相輔相成和相互促進。
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一) 概述
2015年,泉州市區空氣質量狀況總體良好,優良率達98.9%;德化、永春和安溪優良率達100%。全市降水pH均值為5.74,較2014年上升了0.57個pH單位。
(二)狀況
1.環境空氣質量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泉州市區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二級標準,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達一級標準,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數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數均達到年評價指標要求;空氣質量指數(AQI)年均值為54,空氣質量優良以上天數為361天(其中182天優),占實際監測天數的比例為98.9%,污染天數為4天。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評價,全市11個縣(市、區)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優良率在95.3%~100%之間,其中,德化、永春和安溪的空氣質量優良率均為100%;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和二氧化硫(SO2)的年平均濃度與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按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進行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德化縣、永春縣、惠安縣、泉港區、洛江區、安溪縣、鯉城區、豐澤區、石獅市、晉江市和南安市。
2.降水
全市降水pH值范圍為4.22~7.62,最低值出現在南安市區,最高值出現在石獅市區,均值為5.74,酸雨出現頻率為28.0%,同比下降了15.7個百分點。晉江市、德化縣、惠安縣、永春縣和安溪縣為非酸雨區,其余地區屬于輕酸雨區。
水環境狀況
(一)概述
泉州市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晉江水系、洛陽江水系及13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泉州市區內河水質功能區達標率100%。山美水庫、惠女水庫水體均呈中營養狀態。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4.6%。
(二)狀況
晉江水系水質
2015年晉江水系水質狀況優,各監測斷面的主要水質指標均達到功能區(Ⅲ類)水質要求,達標率為100%。其中,Ⅰ類水質斷面比例為3.8%,較2014年下降11.6個百分點;Ⅱ類水質斷面比例為38.5%,較2014年上升了1.3個百分點。自2004年起,晉江水系水質狀況連續十二年保持優。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
泉州市共有縣級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13個,2015年實際實施監測12個(泗洲水庫因堤壩除險加固,2015年未實施監測),Ⅲ類水質達標率為100%,與2014年持平,其中,Ⅱ類水質比例為16.7%,Ⅲ類水質比例為83.3%。
水庫水質
山美水庫22個水質監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達Ⅰ類標準的19項,達Ⅱ類標準的2項,但總氮仍劣于Ⅴ類水質標準。水質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4.1,按營養狀態分級仍屬中營養狀態。
惠女水庫22個水質監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達Ⅰ類標準17項,達Ⅱ類標準2項,達Ⅲ類標準2項,達Ⅳ類標準1項,與去年相同,主要超標因子是總氮。水質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8.9,按營養狀態分級標準仍屬中營養狀態。
城市內河水質
城市內河4個省控監測斷面功能區Ⅴ類水質達標率均為100%。
地下水環境質量
泉州市區承天寺水井水質達《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1993)Ⅲ類標準。
近岸海域水質
2015年,泉州市近岸海域13個評價點,按照水質功能區評價,達標率為84.6%,與2014年持平。泉州灣晉江口和洛江口水質未能達到功能區要求,其中,晉江口超標因子為活性磷酸鹽和無機氮;洛江口超標因子為無機氮。按水質保護目標評價達標率為61.5%,較去年上升15.3個百分點。遠岸點金井東部海區水質符合一類海水水質標準。(見圖2)
聲環境、固體廢物狀況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和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較好水平,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均能達標。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醫療廢物處置率和泉州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較高。
(二)狀況
1.聲環境
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
泉州市區晝間功能區聲環境質量達標率為93.8%,與2014年持平,超標出現在4類功能區;夜間達標率為50%,較2014年下降12.5個百分點,超標出現在1類、3類和4類功能區;晉江市區晝間達標率為83.3%,夜間達標率為16.7%;石獅市區和南安市區的晝間、夜間功能區聲環境質量達標率均為100%,均與2014年持平。
區域聲環境質量
全市城市(縣城)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其中泉州市區、石獅市區、南安市區和德化縣城的區域聲環境質量達二級水平(較好),其余的城市(縣城)均為三級水平(一般)。永春縣城由二級(較好)降低為三級(一般),其余的城市(縣城)與2014年持平。
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
泉州市區及各縣(市、區)晝間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均能達標。南安市區、安溪縣城、永春縣城和德化縣城的噪聲強度等級均達一級水平(好),泉州市區、晉江市區、石獅市區、惠安縣城和泉港區的噪聲強度等級為二級水平(較好),與2014年持平。
2.固體廢物
2015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97.99%,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泉州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8.67%。
生態保護與建設
我市認真貫徹泉州市生態市建設行動方案及“十二五”規劃,全面加快推進國家生態市建設。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江河湖海”整治、“點線面”攻堅、“美麗鄉村”建設、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態保護重點工作,國家生態市創建工作持續走在全省前列。一是順利通過國家生態市考核驗收。2015年11月7日我市順利通過國家生態市考核驗收。目前,全市共建成10個國家生態縣(市、區)、111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659個市級以上生態村。德化縣成為全省首個通過《國家生態文明建設試點示范縣建設總體規劃》評審的縣(市、區)。二是加快“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專項規劃編制。目前,《泉州市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規劃》已完成意見征求,正進一步補充改善;《泉州市“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專項規劃》(初稿)已完成。三是協調推進泉州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四是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督促推進全市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可養區的重新劃定,并向社會公布;并大力推進禁養區內生豬養殖場(戶)的關閉拆除。
環境保護措施與行動
(一)主要環境管理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有效加強。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大氣十條”和省、市實施方案,著力推動實施泉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動全市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一是加大量化考核力度。組織實施《泉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及《考核細則》,督促各地著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共實施完成814個工業企業大氣減排項目以及5個省級大氣重點治理項目、29個市級大氣重點治理項目。二是繼續實施工作調度和督查督辦制度。落實重點治理項目月調度、年度工作任務季調度制度,對進度緩慢的縣區及時發函督辦,全年共發出督辦函和預警函19份,對連續排名靠后的縣區進行通報。三是抓好幾項重點工作。①開展建筑工地、土方車滴灑漏、垃圾焚燒等大氣排放源的專項檢查、整治。2015年共查處“滴灑漏”及亂傾倒垃圾1696起、夜市大排檔8566起(處)、隨意焚燒垃圾135起。②完成全市447家加油站、264輛油罐車、11座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完成率均達到100%。③組織開展晉江、南安、惠安等地建陶行業粉塵污染綜合整治,全市建陶企業噴霧干燥塔全部配套除塵治理設施。推動完成115家建陶企業簽訂干燥塔廢氣深度治理合同,其中,已有60余家完成噴霧干燥塔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81萬多平方米原料堆場完成配套防塵控制設施。
(2)水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持續深化流域綜合整治,不斷探索創新工作機制,以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晉江、石獅、南安跨境流域三年行動、小流域“賽水質”、山美水庫流域生態試點等特色工作為抓手,推動形成“以江促海、江海聯動”的良好局面。貫徹國務院“水十條”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市政府印發了《泉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一是持續強化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全年投入12.8億元,完成整治項目97個。二是持續強化跨境流域整治。全年投入4.88億元,實施整治項目76個,全市區域“黑臭”水體逐步減少,各跨境流域水質均有不同程度提升。三是持續開展第二批小流域“賽水質”活動。全年投入1.218億元完成整治河道40公里。四是持續加強飲用水源保護,進一步推進山美水庫流域生態修復,累計完成投資9.34億元。五是按年度計劃,實施完成438個工業企業涉水減排項目。
(3)環境安全得到保障。在加強企業環境監管、現場環境執法的同時,重點抓好固體廢物、重金屬、核與輻射管理、飲用水源等重點領域的環境安全。一是加快推進市工業廢物綜合處置中心項目建設。項目已完成選址、總規修編、用地確認等前期工作,項目計劃2016年開工建設,2017年底前建成投運。二是加快解決晉江、石獅垃圾焚燒飛灰大量超期貯存問題。三是加強固廢電子化管理,建立300家固體廢物企業產生、利用、處置單位動態電子檔案庫,對危險廢物進行全方位監管。全市共審批轉移危險廢物133件,申請預轉移41169噸。四是加快推進南安華源、晉江華懋、石獅大堡等3家電鍍集控區整改提升。五是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4)環境監管執法不斷深化。不斷創新環保監管方式,采取了勤查重罰、綠色信貸、登報承諾、錯時執法、聯合執法、夜間執法、交叉執法等一系列環境監管手段和措施,建立公、檢、法、環保四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全市環保案件立案數和罰款金額每年都有較大幅度增長、每年都位居全省前列。一是切實抓好環保大檢查、環境網格化監管、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環境執法稽查、“土政策”清查廢除等重點工作。二是開展重點環境安全隱患督查。通過企業內部自查自糾、地方環保局現場檢查、市環保局現場督查等方式,抓好重點環境風險源的隱患排查,督促39個環境隱患點完成整改。三是不斷深化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印發實施泉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及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全市國控企業、較大及以上環境風險企業備案率均達到100%。四是強化掛牌督辦。組織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明察暗訪,全市共掛牌督辦企業23家。
(5)環境監測手段實現多元化。通過監督性監測和企業自行監測相結合、手工監測與自動在線監測相配套的方式,切實履行環保行政部門監管職責和企業環保主體責任。一是持續推進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全年共完成國控、省控和直排海等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778家次,監測達標率99%。二是開展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設備比對監測。全年共完成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設備比對監測486臺次,比對合格率100%。三是推行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全年共受理97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方案的備案申請,督促企業按方案按時開展排污自行監測。四是強化信息公開。按照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對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企業自行監測信息予以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
(6)環保創新不斷推進。一是基本形成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體系,對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新增總量指標全面實行排污權交易。全市共有59家建設單位通過市場完成了125筆排污權交易,順利取得了項目所需總量指標,交易總額為1218萬元。二是不斷完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運維機制。全省首創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委托第三方運營,并不斷完善第三方運行維護管理模式。三是積極推進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15家企業簽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累計承擔風險2600萬元。
(二)環境應急能力建設
一是截至2015年底,市本級及鯉城區等11個縣(市、區),均成立了環境應急管理機構,應急人員陸續到位。二是在永春蓬壺鎮舉行“永春湯城溪柴油泄漏應急聯合演練”,進一步提升了各級環保部門的環境應急實戰能力。三是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進一步推進。2015年,我市除豐澤區、洛江區、晉江市和開發區外,市本級和其他縣(市、區)環保部門都建立起了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環境應急物資調撥和緊急配送保障體系也進一步健全。四是積極組織各級環保部門應急管理人員和重點企業環境應急管理人員參加各類應急管理培訓。
(三)環境監察能力建設
一是積極推進環境監察能力標準化建設。全市累計完成環境監察能力建設投資250.7萬元,進一步提高我市環境執法裝備建設。二是加強環境監察人員培訓工作。根據全市環境監察在編人員培訓情況,制定實施2015年-2017年環境監察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方案;積極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環境監察崗位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我市環境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四)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一是落實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市縣兩級環境監測站共投入3700多萬元,繼續開展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有效提升常規監測、應急監測、重金屬監測、固體廢物監測和核與輻射監測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全市共建成30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實現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全覆蓋、監測數據與市自動監測數據平臺實時聯網傳輸和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三是推動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在德化涌口、安溪南英和南安秋陽三個市、縣域交界斷面新建水質自動監測站,逐步完善我市流域交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
公眾參與
(一)及時妥善處置群眾訴求
2015年,我市環保系統共接到群眾投訴5106件,處理率100%,均按期予以辦結。
(二)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2015年,市環保局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兩會”涉及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56件,內容涉及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多個方面,均按要求、按時限辦理和答復,辦件滿意率100%。
(三)宣傳教育
一是以創建國家級生態市為主線,積極開展環保宣傳。組織開展世界環境日廣場宣傳、公眾環保體驗日、“泉州環保”微信公眾平臺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電臺環保宣傳等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活動。二是積極開展環保志愿服務活動。組織開展“保護紅樹林、關愛母親河”、高校環保志愿者暑期環保社會實踐、環保志愿服務項目征集等豐富多彩的環保志愿活動,調動社會各方力量走進環保、參與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