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于加強和改進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青年科技人員培養機制,打造一支具有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員后備軍,日前,福建省科技廳制定《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員育成項目支持辦法(試行)》。
福建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設立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員育成項目,定位為培養青年科技人員項目,面向職業早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醫院,以下同)、企業等單位青年科技人員,選拔和培養一批具有發展潛力青年科技骨干,通過項目鼓勵其自由探索研究,努力成長為我省科技人才后備力量,為我省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該育成項目分為A、B兩類。A類項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為依托,每年遴選200項左右,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支持科研起步階段的青年科技人員,獨立主持項目,開展自由探索研究,注重對基礎研究青年科技人員的培育。
B類項目共約200項。其中,以企業為依托,每年遴選150項左右,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支持來自企業的青年科技人員,根據企業實際需求自由探索研究,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另外,加大對技能型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每年遴選50項左右,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具有中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且聘在技能崗位的青年科技人員申報B類項目。
據介紹,該育成項目旨在發揮導向作用,資助引導我省青年科技人員,面向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圍繞相關科學技術問題開展研究,推動科技人員培養和技術創新,支撐服務我省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領域的項目。
項目申請者要求能獨立承擔研究課題,截至申報次年1月1日,申請者男性未滿32周歲,女性未滿35周歲。B類申請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員,年齡可以放寬3周歲。A類申請者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具有博士學位;具有碩士學位,且有兩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經歷。B類申請者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學士學位或中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且有兩年及以上從事技術研發工作的經歷。
申報人所在單位(簡稱依托單位)應為在福建省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且申報人須全職在依托單位工作(人事關系在依托單位)。以企業為依托單位的,原則上應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未來獨角獸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或科技“小巨人”企業,同時還需是規模以上企業(軟件等行業企業規模參照工業企業)或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人應是企業核心技術團隊成員,是企業重點培養的科研或技術骨干。B類申請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為依托單位的,應當是所在單位的技術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崗位的人員。(福建日報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