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據新華社電
海都閩南網訊 核心提示: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日前結束。國務院法制辦稱,截至2012年1月11日,共有2818人次通過網絡、信函提出7030條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對公眾的意見認真梳理,逐條研究,對征求意見稿作進一步修改。國務院法制辦16日公布了征集到的主要意見內容。
就近入學還是發展校車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說,許多意見提出,解決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問題,不能僅考慮校車本身的安全。校車再安全也會有風險,應當從源頭上采取措施。關鍵還是應當嚴格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上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
有的意見提出,如果逆向思考,讓教師乘車去遷就學生,而不是學生乘車去遷就教師,是不是風險小一些?有些意見提出,買校車不如就近建學校。一輛專用校車就要幾十萬元,再加上每年幾萬元的運行費用,超過農村建一所小學或教學點的費用,既不安全又不經濟。
有些意見則提出,撤點并校有利于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農村地區有的村只有十幾個學生,如果也要辦一所學校,連配齊各科教師都很難,更別提留住優秀教師。為保障偏遠地區農村的孩子也能受到較好的義務教育,應當撤點并校。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周末同樣有上下學的乘車需求。校車安全條例不應強調就近入學或設立寄宿制學校,而應明確規定在居住分散的農村地區由政府采取措施,讓學生能夠坐上安全、規范的校車。
校車高標準是否可行
對征求意見稿關于接送幼兒、小學生的校車應當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專用校車的規定,有些意見表示贊成,認為這可以更好地切實保護乘車幼兒、小學生的安全。
有些意見則不贊成這一規定,認為這一規定不可行,特別是農村地區很難做到。專用校車購置和維護費用都很高,農村小學、幼兒園買不起專用校車,即使有人給買了也養不起。如果因此提高幼兒園收費,會加重家長的負擔,有些家長負擔不起,只能讓孩子坐“黑校車”。而且農村特別是山區道路狀況差,專用校車在有的地方根本開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