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聯合其他9部門共同出臺《福建省推進“好房子”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圍繞9個方面提出26條措施,明確2025年全省打造新建商品房“好房子”試點不少于20個,老舊住房更新改造試點不少于6個,保障性住房試點不少于6個。力爭2027年每個城市新建和改造一批“好房子”,2030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原則上全面建成“好房子”,高品質商品住房開發模式得到全面推廣。
《方案》提出從立標準、建體系、強科技、抓樣板入手,加強房屋規劃、設計、建造、運維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產業和政策支撐體系,加大“六好”住房(好地段、好配套、好規劃、好戶型、好品質、好開發企業)供給。
《方案》要求加強住區規劃布局、優化用地選址和規劃管理、優化住宅產品設計等。圍繞加強建筑風貌管控、推行住宅低碳化建設、提升精細化設計水平等方面,明確提高建筑設計品質。此外,《方案》還鼓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提升設備性能品質。其中,福州、廈門、泉州、龍巖、三明等列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的試點城市,應將保障性住房全面納入綠色建材采購實施范圍,推動商品住房項目逐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福州市鼓樓區、廈門市海滄區等國家數字家庭試點地區,應加快推廣智能家居產品與綜合信息箱應用,加大室內安防、照明、空調、燃氣等智能控制終端建設力度等。
《方案》還提到要大力發展智能建造,推行“系統代腦、機器代工、工廠代替現場”建造模式,并加快推行全裝修交付。其中,2025年培育不少于20家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落實智能建造試點不少于70個;到2030年培育不少于5個智能建造生產基地,形成較為完善的智能建造產業鏈條。2025年組織開展裝配式裝修試點不少于20個。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支持閩清、惠安、連城、長汀等地打造綠色建筑、智能建造產業基地集群,加強建材、部品部件、設備設施等全產業鏈聯動。
《方案》提出要對推進既有住房更新改造,包括推進老舊住房更新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明確要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2028年前基本完成已摸排出城市C、D級危險住房改造;加快在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進度,2027年前完成已納入國家計劃項目的竣工交付;2025年啟動城中村改造1萬戶,2026—2027年滾動推進城中村改造,成熟一批、實施一批。
《方案》鼓勵建設現代宜居農房。一方面,提升農房建設品質,2025年建設完成30棟現代宜居農房。另一方面,推進既有農房改造,2025年依托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樣板,實施50棟適老化、宜居化、民宿化改造試點。
《方案》還圍繞金融支持、科技賦能、物業提升等方面,提出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具體實施途徑。
(記者 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