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面向全國選聘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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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區教育系統擬面向全國選聘教師3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具備崗位相應教師資格,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一)報考7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具體選聘崗位要求見附件,下同),須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少于2年。
(二)報考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須獲得下列個人榮譽稱號之一:
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工作者,獲國家頒發的政府部門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
2.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3.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年度教師、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師(標兵)、深圳市(十佳)師德標兵、深圳市優秀班主任、深圳市優秀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學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獲深圳市政府部門特殊津貼的教師。
二、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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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聘流程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及確定進入考試人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四、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時間:2017年7月6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現場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辦公室
4.網上報名方式:發送簡歷及報名相關資料至指定郵箱
(二)注意事項
1.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5歲的,報考人員必須是197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資格證書要求
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五、相關待遇
1.工資福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2.在深圳市未擁有自有形式住房、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可以申請入住人才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不高于市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3.如引進人才符合《寶安區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規定條件的,認定為寶安區高層次人才后,可獲得20萬元獎勵補貼;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長10年免租入住面積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同時在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獲得全方位的便利服務。如符合寶安區教育領域高層次人才標準,可就高獲得40萬—150萬元獎勵補貼,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長10年免租入住90—15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特別優秀、貢獻突出的,可終身免租居住。具體參見《寶安區貫徹落實的實施方案的操作規程》。
具體公告及附件請登錄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部門網站(http://www.baoan.gov.cn/rlzyj/)查詢《深圳市寶安區緊缺人才引進“1000工程”教育系統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我區同期面向全國引進優秀校長3名,選聘優秀教師8名,具體公告請見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部門網站《深圳市寶安區面向全國人才引進優秀校長公告》,《深圳市寶安區2016年緊缺人才引進“1000工程”教育系統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寶安區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755-27755718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