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上高速,結果車被燒毀,駕駛員被判刑。近日,90后司機小高在集美區法院受到審判。
小高是外來工,他受雇替人開車載貨賺錢。今年3月8日,老板老楊把一輛奔馳小型客車交給小高,讓他先熟悉車況,準備日后雇請其當司機。小高拿到車鑰匙后,先試開了一天,自我感覺不錯。
第二天,老鄉邀約小高去晉江談生意,小高在飯桌上一高興就喝下了幾瓶啤酒,已有幾分醉意的他,抱著僥幸心理,堅持把奔馳車從晉江開回廈門。
到廈門高速出口匝道處時,小高漸漸覺得方向盤不聽使喚,突然失控撞到公路右側匝道口護欄,奔馳車隨即起火。雖然小高取下滅火器滅火,但因火勢已成蔓延之勢,無奈之下只得報警處理。
經鑒定,案發時小高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9.12mg/d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交警部門認定,小高負事故全部責任。
近日,集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因小高具有自首情節,且奔馳車主當庭表示不追究小高的賠償責任,因此,法院最終認定小高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小高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