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廈門市稅務局獲悉,目前我市經該局備案的退稅商店已有31家。稅務部門提醒,企業成為離境退稅商店后,應懸掛退稅商店標識并規范開具退稅申請單;若存在四種違規情形,將被終止備案并收回退稅商店標識。
根據《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規定,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
為進一步擴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費,稅務總局修訂了《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推出多項離境退稅便利化措施。廈門市稅務局發布通告,決定在我市離境退稅業務中推行“即買即退”服務措施,并于5月19日公布了全市首批9家離境退稅“即買即退”商店名單。
稅務部門特別提醒,退稅商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將終止其退稅商店備案,并收回退稅商店標識,注銷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系統用戶:不符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條件的情形;未按規定開具《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開具《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后,未按規定將對應發票抄報稅;備案后發生因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的。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