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庭突發變故造成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群眾可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申請臨時救助。日前,鯉城區民政局聯合鯉城區財政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臨時救助政策進行完善、優化和拓展。
“凡具有鯉城區戶籍的常住居民或外來務工人員,因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可享受臨時救助。”鯉城區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轄區戶籍的困難群眾根據困難情形,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而外來務工人員的臨時救助主要為急難型救助對象。
《意見》指出,對急難型救助對象,原則上1年只能申請1次,因不同事由多次申請時,視情況逐次調低每次救助金額,同一事由1年內不能重復申請;對困難程度較輕的,及時給予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臨時救助;對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而對支出型救助對象,則實行分類限額救助。具體救助標準由區民政局根據救助對象困難原因、程度、種類等因素,結合臨時救助資金狀況等實際情況確定,一次性救助金額最高限額為1萬元,一個家庭全年臨時救助金額累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
臨時救助該如何申請呢?據介紹,申請臨時救助的家庭,由戶主及家庭成員或受委托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應向暫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同時出具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等相關證明材料。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了解到,目前各縣市區均有出臺類似《意見》,但具體的實施細則各有不同,有需要申請臨時救助的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咨詢。(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陳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