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安溪縣城廂鎮清水灣小區內熙熙攘攘,安溪法院正對一起因“高空墜物”引發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進行巡回審判,清水灣小區業主100余人到場旁聽。
巡回法庭進小區
因“高空墜物” 業主拒繳物業費
徐某河、蘇某蘭系安溪縣世邦·清水灣(二期)小區某房屋業主,入住初期,一直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后因認為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義務,未如期繳納物業費,尚欠3544元。2019年10月18日,泉州正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
徐某河、蘇某蘭辯稱,其在裝修房屋時,同樓盤的業主在裝修期間引發高空墜物,砸壞其房間客廳陽臺防盜網,因泉州正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物業管理義務,導致業主的損失無法獲得賠償,遂拒繳物業費。
巡回審判現場雙方達成一致
為引導物業公司和業主妥善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同時防止高空拋物事件的再次發生,承辦法官遂決定開展巡回審判,為小區業主上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庭審過程中,各方當事人就泉州正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履行物業管理和安全防范義務(高空墜物所引起的賠償糾紛是否與本案糾紛有關)各執一詞。由于雙方分歧較大,審判長宣布休庭,先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
承辦法官從物業責任范圍、業主應盡義務等方面,現場做雙方當事人調解工作。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協商,原被告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業主一次性繳交部分物業費。
維護小區安全需多方共同努力
法官提醒,高空拋物、墜物不僅會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也極容易發生危險,一個小石子就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一方面業主自己要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同時要有意識地加強對小區不良行為的監督,一旦發現及時制止,并到物業公司備案。
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應當加強對物業的管理,在小區配備無死角的視頻監控,有效監管小區內高空拋物、墜物行為,避免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發生后無法找到實際侵權行為人而承擔法律責任。(記者 蘇瑋杰 通訊員 徐志林 蘇亞東 傅超威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