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莆田監管分局公示兩份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28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截圖
據公開處罰信息顯示,因存在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封頂樓盤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且相關貸款的期限、客戶購商業用房首付比例不合規;未盡職核實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未盡職核實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普惠金融卡業務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至期貨市場和股市;未盡職核實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部分個人經營性貸款被挪用作為其他企業的注冊資本金等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210萬元罰款;對楊志高(時任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楓亭支行行長)、郭婧(時任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滄溪支行行長)、顧紹偉(時任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滄溪支行行長)、黃金文(時任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楓亭支行行長) 給予警告。
此外,因存在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不盡職,未盡職核實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期貨市場或股市;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被統籌使用,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福建仙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70萬元罰款。(記者 章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