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周折,張玲看到了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證員楊宏舟和記錄人顧萱的詢問筆錄。
在筆錄中,公證員詳細地向李君介紹了借款公證和委托公證的法律責任和風險,長達6頁的筆錄中每一頁底部都有她的簽名。筆錄中特別注明,所有的公證材料都由“銀主”來取。這也導致李君直到被趕出家門,手中都沒有任何與辦理借款抵押和委托有關的書面材料。
張玲發現,這份公證筆錄與同樣受騙的高如老人此前一個月所做的筆錄幾乎完全一樣,只在個人身份信息處有所不同。她質疑兩個年齡、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會對同一個問題作出完全一樣的回答。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獲得的一份2016年11月錄制的錄音中,方正公證處主任王世剛解釋稱:“這個筆錄在電腦里已經制式化了,你們這樣的公證一年將近4萬件,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處理所有的這些都是制式化的,這是約定俗成的,不導致公證無效。”
董望的女兒也說,父母在北京市國立公證處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對委托賣房的委托公證一無所知。
在公證處提供的公證錄像中記者看到,公證員馮躍僅對借款抵押的公證進行了詢問,而對委托公證只字未提。委托公證書送達回執的簽名處,董望的簽名也與其此前的簽名有明顯不同,而本應由公證員馮躍填寫的接談筆錄,字跡均與“銀主”岳小楠高度相似。
同樣由馮躍辦理公證業務的老人吳哲,接談筆錄字跡也有類似問題,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證書的送達回執。
7月13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跟隨吳哲前往國立公證處,對上述問題,公證處主任張慶并未正面回復,只答應老人一周后將調來相關文書供他復印。
司法部公開通報顯示,2017年4月,針對北京市國立公證處接連發生數起為不真實的事項出具公證書,導致當事人房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買賣或抵押的情況,北京市司法局吊銷了李鐵林、馮躍的公證員執業證書,給予國立公證處警告、罰款20萬元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國立公證處主任薛衛平因負有領導責任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