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崔永元在微博曝出影視圈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潛規則,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
3日晚間,崔永元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他正在與主管部門協調怎么見面、在哪見面、如何取證等具體細節。“你等等吧,差不多一周左右就會有消息。”
范冰冰。來源:范冰冰微博
《手機》牽扯出的秘密
事件的開端是從馮小剛要開拍新電影《手機2》開始的,他說,“科技的進步日新月異,人性的弱點一成不變”。
15年前,馮小剛拍了一部電影,叫《手機》,當年崔永元認為電影中的主人公是在影射他的形象,曾與馮小剛等結下過矛盾。
當崔永元得知《手機2》原班人馬開拍的消息之后,就在微博上對馮小剛、劉震云、范冰冰等相關主創進行“攻擊”。
5月28日,崔永元在微博曬出范冰冰的演藝合同,稱她一部戲片酬1000萬,還披露了范冰冰在拍戲期間的一系列衣食住行標準。其中諸如“1500元/天的酒店外用餐標準”、“化妝師每月8萬”等細節引起關注,截圖中雖然抹去了部分信息,但依然能看到“按照合同規定安排范冰冰于本合同約定聘用期內參加本片演出工作”的表述。
第二天,崔永元再次發微博,稱某演員拍戲簽一大一小兩份“陰陽合同”,小合同約定片酬為人民幣1000萬元,大合同則為5000萬元,并且拿了6000萬合同的當事人只在片場演了4天。
隨后,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迅速作出回應予以否認,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范冰冰的合法權益。
崔永元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表示自己因為第一次用美圖秀秀,沒打好馬賽克,泄露了范冰冰的名字,還表示抱有歉意。
這幾條微博聯系在一起,引出了范冰冰“4天6000萬的天價片酬”、“利用大小合同偷漏稅”的新聞。
風波持續,國家稅務總局發聲: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