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8年1月23日在南昌召開。
會議將
選舉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選舉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
選舉江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選舉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選舉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選舉江西省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決定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
大家知道,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為五年,“一府兩院”則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以五年時間來算,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將于明年1月任期屆滿。這意味著我省省級人大、省級政府和法院、檢察院將于1月23日開始進行換屆選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十三屆人大第一次會議還有一個重要議程——選舉江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作出決定并明確: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監督。根據中央試點方案要求,2018年2月底前,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的組建,選舉任命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其中,省本級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設區市在2018年1月中旬前完成,縣(市、區)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
此外,江西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的主要議程還有:
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審查和批準江西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江西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審查江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8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江西省2017年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8年省級預算;
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