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5日訊 著名民國建筑、南京市級文物張治中公館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違規重建而頗受公眾關注。近日,有開發商正在打廣告以6400萬元的高價將新建的兩幢小樓掛牌出售。對此,相關專家表示,我國2002年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在一些方面已經顯得有些滯后,建議進行修訂,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以保護名人故居等歷史遺存。
記者在網上搜到了這則由“杰寅”房產中介打出的出售信息,該信息標明出售的是沈舉人巷26號、28號的“張治中公館”,對里面兩棟小樓分別報價3800萬元和2600萬元。按地上房屋建筑面積算,每平方米5.8萬多元。
據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護處一位負責人介紹,該建筑從民國時期建成后就一直為私產,2006年以前,在尚未被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時,經交易成為現產權人私產。當時,該交易并不需要走文物備案程序。2006年6月,該建筑被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后,根據《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應該接受文物部門監管。
2007年,當時產權人以“年久失修,結構嚴重老化”為由向文物局提出維修申請,但暗地里行的卻是拆除之事,直到媒體將此事曝光。文物局對此的處罰是“罰款25萬元,責令改正”。
□張治中其人
張治中(1890—1969),愛國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領導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