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引進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和領軍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標準分別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標準享受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職工作滿5年贈予80%產權,滿8年贈予100%產權。除領軍以上層次人才外發放租賃補貼標準,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3000元/月,全日制碩士生(40歲以下)20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35歲以下)1500元/月,補貼3年。
《計劃》稱,海南將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鼓勵各級各類用人單位設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候鳥”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庫等柔性引才用才平臺。
《計劃》介紹,海南將實施更加積極的人才培養政策,包括培養100名左右具有成長為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潛力人才的“南海名家”培養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300名左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與產品屬于重點支持方向、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創業人才的“南海英才”培養計劃;重點培養200名左右首席技師,入選者納入拔尖人才層次,給予一定額度人才補貼的“南海工匠”培養計劃。
此外,海南將實施黨政人才專業素養提升計劃。分批選派省直有關單位和市縣領導干部到國(境)外自由貿易港短期培訓,到國內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跟班實訓。
海南將實施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圍繞建設新型職業農民、農業專業技術人才、農業干部人才3支農村人才隊伍,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民先進產業、技術培訓工程,推進農業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農業干部隊伍輪訓計劃,助力脫貧攻堅。
《計劃》明確,海南將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和創業支持,爭取國家級創新機構在瓊落戶,推動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建設,推動海南大學作物學建設成為世界一流學科,大力集聚各類重點產業企業,支持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鼓勵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同時加強科技創新和成果保護。
《計劃》指出,海南將全面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解決人才子女就學、配偶就業、醫療保障等問題。積極引進國內外名校、名師,規劃建設國際學校,提升基礎教育水平;大力引進優質醫療資源,深度推進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鼓勵發展商業補充保險。
在人才評價和退出機制上,海南將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突出市場評價和同行評價,對引進和培養支持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實行“五年兩次”跟蹤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落實相關待遇,并在五年期滿后給予持續穩定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關待遇。(記者王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