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事件回顧
1月20日,唐德影視公告稱與Talpa傳媒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意向書,Talpa將授予唐德影視《……好聲音》(The Voice of…)節目的開發、發行、營銷等獨家權利和許可。
1月22日,Talpa于香港提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星空傳媒及其關聯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制作與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
1月27日,Talpa向燦星下達“好聲音”禁用令。聲明稱,Talpa于2016年1月8日已經終止被告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此外亦沒有就下一季節目與被告續約。
1月28日,燦星制作正式對外發布聲明,指責Talpa違背國際慣例索要天價模板費,稱Talpa是“單方面毀約”,并不排除“自主研發《中國好聲音》的可能性”。當日,燦星制作正式向唐德影視發出律師函,同時,星空傳媒已啟動針對Talpa的國際訴訟,擬將在荷蘭、英國和美國同步提起國際訴訟,狀告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的行為。
1月29日,唐德影視在北京召開發布會,宣布與《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正式簽約,總共花費6000萬美元購買了《The Voice Of…》五年一共四季的版權。發布會上,Talpa公司負責人明確表示:燦星擁有之前幾季好聲音的所有權,但是他們并沒有續約。
4月20日,Talpa在北京召開媒體說明會重申,目前中國地區只有唐德才擁有《The voice of…》版權。Talpa表示,《The voice of…》授權給全球64個國家,不可能有某一個國家能自己注冊商標。“即使是小的改動也不代表就不是《The voice of …》了,依然是翻版的。”
5月6日,Talpa就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其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
6月19日,《2016 中國好聲音(sing!china)》在浙江嘉興舉行新聞發布會,四大導師那英、周杰倫、汪峰、庾澄慶同臺亮相。現場主辦方公布,原創的《好聲音》將采用全新原創模式,節目形式、舞臺設計等環節都將進行改動,最為標志性的“轉椅”環節也將被替換,導師將乘坐全新打造的“導師戰車”沖向心儀的學員。節目計劃7月15日起每周五登陸浙江衛視。
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節目制作宣傳等活動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
6月22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SCML/夢響(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6月23日,唐德影視已經于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
7月4日,北京知產法院復議結果公布:維持原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該漢字最終歸屬仍等待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