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自制的工作證,方某就從無業游民變成了“國安局工作人員”。利用這個假身份招搖撞騙,他謊稱可以幫人牽線成為公務員,收取紅包后便大肆揮霍。近日,湖里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說能“走后門” 騙走5個紅包
方某化名“張明澤”,長期以“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的身份在外游蕩。2012年底,被害人小莊(化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他,之后開始私下見面。小莊三十多了,在企業工作多年卻升職無望,想轉行進事業單位或考公務員,保個鐵飯碗。方某知道她的心思,幾番試探后便亮出自己的“真實身份”,聲稱自己在國安局工作,認識不少領導,愿意為小莊牽線搭橋,只不過要收點紅包。小莊見他有工作證件,平時似乎也常出差到各地“辦案”,便信以為真。在方某的要求下,小莊陸續給了五個紅包,金額從兩千元到一萬元不等。
到了2013年年底,方某共收取33000元,找工作的事情卻沒有進展。小莊起疑,與其當面對質,方某一概不認,此后便一直避而不見。小莊氣急,趕忙報警。
在機場“暴露” 騙子被抓獲
2014年5月,方某在北京國際機場出示身份證辦理登機手續,暴露身份,被當地警方抓獲,扭送回廈。讓小莊上當受騙的那張工作證,其實是方某自己偽造的,這方面他可是老手。到案后警方發現,2013年他就曾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被拘留十天。據方某供述,他特別喜歡收藏飛機模型,但有一款模型是限量版,實在難買,他便想冒充國安局工作人員到航空公司騙一架,卻當場被保安識破。后來,他還試圖借上廁所的機會把偽造的證件從馬桶沖走,可還沒沖下去就被撈了起來。
法官認為,方某冒充人民警察、騙取他人財物,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正常活動,構成招搖撞騙罪。2008年他還曾犯盜竊罪入獄服刑三年多,本次犯罪是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從重處罰。不過方某吐出了部分贓款,其家人也賠償了一些,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方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賠償被害人剩余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