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美區通報了3起違規使用公務車輛、公務車輛管理不規范典型問題。
1、區執法局杏濱中隊協查員陳東亮違規使用公車問題。經查實,2016年1月14日,為迎接市容考評,杏濱中隊通知全體執法隊員7:00要上路段進行市容保障,執法車輛需要駕駛B證才能開,中隊僅陳東亮有B證,考慮到當天家中無人送小孩上學,杏濱中心小學又在其所負責的轄區內,為圖方便,陳東亮把小孩帶到單位,將6名協查員和小孩一起用執法車輛送往執法地點,中途讓小孩下車上學,隨后正常開展工作。區執法局在局務會會議上通報了杏濱中隊陳東亮利用公車送小孩上學的情況,給予陳東亮解除用工關系的處理,同時,2016年3月14日,區執法局紀委對杏濱中隊負責人林崇廈進行批評教育,并在全區通報。
2、區交通運輸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不規范問題。經查實,區交通運輸局存在公務車輛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包括派車單沒有集中管理、派車單填寫不規范,節假日封存停放制度執行不到位,封存停放車輛的行駛證及車鑰匙未嚴格落實集中管理要求。2016年3月11日,區紀委對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的綜合科科長陳齊力進行批評教育,并在全區通報。
3、集美職業技術學校公務車輛使用管理不規范問題。經查實,集美職業技術學校公務車輛閩DGJ502的使用存在未按規范要求派車問題。2016年2月29日,集美區教育工委對校長杜志忠進行批評教育,并在全區通報。
通報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及黨員領導干部務必深刻認清從中央到地方一直都緊緊盯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且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形勢,一定要引以為戒,高度重視,加大自查自糾,切實落實好公務車輛使用審批、入庫管理、定點停放等制度。同時,要加強對黨員干部和駕駛員的管理,強化思想和作風建設,從根源上拒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