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警方接到一通報警電話,報警人稱在家里抓住了小偷。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報警人是一名喝醉的男子,稱自己就是小偷。莫不是小偷幡然悔悟,要投案自首?民警準備把人帶回派出所調查,沒想到男子突然傷人,打傷了民警的眼睛。調查發現,男子并非小偷,而是報假警。事情鬧大了,男子曾某某近日被移送至湖里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資料圖
【反常】
讓民警帶走他,卻反悔突然傷人
事情發生于兩個月前的一天零點左右。金山派出所民警小陳接到110指揮中心轉來的報警,報警人稱,在后埔某小區抓到小偷。小陳和一名協警立即前往,可報警人所說的住家大門緊閉,敲門無人回應。小陳電話聯系報警人,也無人接聽。就在小陳準備再和指揮中心核實時,電話通了,小陳讓對方趕緊開門。進入屋內,只見一名年輕男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酒氣沖天。見民警到來,他主動舉起了雙手。
小陳問:“發生了什么事?”男子說:“是我報的警。”小陳又問:“你說抓到小偷,小偷在哪?”男子回答:“我就是小偷。”小陳說:“那你指認一下。”男子指著一間房的門說:“我偷了錢,你們帶走我吧。”
男子的行為很反常,小陳準備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于是,小陳用手銬銬住男子的一只手,并要求男子配合,銬上另一只手。起初還乖乖配合的男子開始掙脫起來,怎么勸也沒用。小陳一直退,退到大門口。男子突然揮拳擊打小陳的頭部,致小陳左眼角出血。小陳無奈,只好拿出辣椒水朝男子的臉部噴射。最終,小陳和協警合力才將男子控制住。
此時,臥室里的一名女子跑到客廳來,她說男子是她弟弟。
【后果】
暴力襲擊執法警察 已涉嫌妨害公務罪
經調查,男子姓曾,20歲,事發前和同事聚會,喝了七八瓶啤酒。回家后,他進了媽媽的臥室,說有事要談一談。而他媽媽此前也喝了酒,感覺頭暈,不想理他。見媽媽喝多了,他說要叫120。隨后,他拿起媽媽的手機,先是打120,隨即掛掉,轉而撥打110。他媽媽對這一切毫不知情。等兒子被帶走了,她聽見動靜才起床。
曾某某事后交代,他之所以做出如此舉動,“我是酒后沒事找事”。
經鑒定,民警小陳左眼角為輕微傷。承辦檢察官說,謊報警情的行為本身就是浪費公共資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更嚴重的是,曾某某暴力襲擊正在執法的民警,依據刑法,已經涉嫌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