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0日開始,我市被高校錄取的高考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各高中畢業校簽名領取經密封、加蓋當地高招辦公章的本人紙質報考材料。
考生領到自己的報考材料后,應妥善保管好,特別是不得私自拆封。同時,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時及時將本人報考材料交給學校有關部門。如因各種原因未到校報到的,應于當年12月底前將報考材料原封不動交回原報名確認所在地高招辦統一保管。考生的黨、團組織關系和在職人員的干部人事檔案,按原單位的規定辦理接轉手續。
按規定,被省內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規定辦理。已錄取考生必須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入學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記者 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