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將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置,強化督政、督學、評估監(jiān)測職能,加強督導隊伍建設,確保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到位。這是我市日前出臺的《石獅市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的。
根據《方案》,我市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主要任務共有8項,具體為:
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置。參照國家和省、泉州市督導委員會設置,適時調整、充實石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及人員,相關單位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聯(lián)系教育督導工作。設立總督學、副總督學,負責教育督導工作統(tǒng)籌協(xié)調。
加大督政工作力度。結合績效評估,定期組織開展督政工作,圍繞資金投入、尊師重教、社區(qū)教育、終身教育、職業(yè)教育、控輟保學、教育均衡、學校周邊環(huán)境整治等制定具體指標體系,每年對教育相關部門和各鎮(zhèn)(街道)教育履職工作進行督導。
全面開展學校督導。開展學校年度綜合督導、中小學素質教育學校(合格校、先進校)的督導評估、幼兒園辦園行為的督導評估。強化教育督導責任區(qū)建設,健全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確保隨機督導、專項督導、綜合督導工作的常態(tài)化開展。加強對學校依法規(guī)范辦學、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提升教育質量等情況的督導,指導學校建立自我督導體系,優(yōu)化學校內部治理。
加強教育教學質量評估。統(tǒng)籌制定學校和學科質量監(jiān)測年度計劃,做好每學期教育質量監(jiān)測工作,通過科學評估,精準體現(xiàn)學校、教師的教育教學質量。組織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jiān)測和福建省義務教育質量監(jiān)測工作。積極推進創(chuàng)建國家“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縣”工作,接受泉州市每年對縣“教育工作”督導評估。
改進教育督導方法方式。積極探索試行委托第三方評估監(jiān)測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jiān)測的工作機制。堅持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相結合、過程性督導與結果性督導相結合、日常督導與隨機督導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網絡督導與實地督導相結合,不斷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統(tǒng)籌管理,切實減輕基層、學校和教師負擔。
加快督導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督導的深度融合,構建開放共享的教育督導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的智能化督導體系,提高教育督導的信息化、科學化水平,為準確評估和決策提供基礎數據。
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在督導委成員單位和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行風監(jiān)督員中擇優(yōu)選聘政治素質過硬、具有教育情懷的人員等作為督政,對教育相關部門和各鎮(zhèn)(街道)教育履職情況進行督導。遴選一批業(yè)務精湛、恪盡職守、敢于督導、精于督導的學校行政、教師作為專兼職督學,從事學校督導工作。完善督學培訓機制,建立市級教育督導評估專家?guī)欤瑸殚_展督導工作提供專家資源。
強化督導問責機制。完善教育督導報告制度,反饋制度,定期向市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督導委報告督導情況,提出教育發(fā)展意見和建議。強化激勵、整改、復查制度,根據教育督導結果對被督導單位及有關負責人進行表彰、約談、通報、問責。
據悉,我市將落實經費保障,把教育督導工作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統(tǒng)籌使用,加強督導人員的培訓力度,妥善解決教育督導工作人員尤其是兼職督學、掛牌責任督學因教育督導工作產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勞務等費用。嚴格隊伍管理,健全教育督導崗位責任追究制度,每年對掛牌責任督學進行考核。(記者 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