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孩子迷失在網絡叢林(人民時評)
白龍
令很多青少年談虎色變的“戒網癮學校”,今后或將被立法禁止。正在征求意見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擬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虐待、脅迫等非法手段從事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活動。相關立法的推進,體現了國家監護制度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領域的完善。
青少年沉迷網絡,早已引起全社會的憂慮。嚴重者整日沉溺在網絡游戲等虛擬世界,到了分不清現實世界的程度,一度被命名為“網癮少年”。對于很多家庭來說,戒除網癮確實是剛需,但有些無良之徒從中看到商機,假借“戒網癮”之名開辦非法機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手段令人不寒而栗,引起廣泛聲討。隨著討論的深入,人們逐漸認識到,青少年沉迷網絡,往往有著復雜的成因,家庭缺位、教育失靈、社會失范都有可能造成。讓未成年人正確、適度地運用網絡,準確認識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的差別,是成年人理所應盡的義務,也是此次立法的重要目的。
對于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來說,互聯網既是奇異世界的入口,也隱藏著很多灰色角落,還存在著一些危險區域。根據統計,七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因網絡而起,網絡欺凌、網絡犯罪、網絡不良信息等現象的存在,使網絡空間成為未成年人保護的新領域,需要社會各界形成保護合力。此次公布的送審稿也涉及以上各個方面,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只是目的之一。除此之外,還包括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絡違法信息侵害、避免未成年人接觸不良信息、保護未成年人網上個人信息,等等。總而言之,不讓青少年成為互聯網的受害者,是此次立法的基本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