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泉州交警豐澤、鯉城大隊在轄區持續開展電動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重點查處電動車超員、逆向、闖紅燈、不按道行駛、無牌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10月1日至7日,共查處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680余起。
超載的電動車被民警攔下
一輛超標電動車竟擠了4人
2日16時,一部超標電動車行駛至通港街森林公園路段時被民警攔下,車上除駕駛員之外,還載著一名女子和兩個小孩,明顯超員。駕駛員甘某稱,自己也知道超載有安全隱患,但因住處離得比較近,就覺得應該沒事。隨后,民警依法對甘某作出處罰。
2日17時29分,陳某、葉某分別駕駛電動自行車經過泉州市區刺桐路豐澤街路口。此時,人行橫道的信號燈為紅燈,然而,他們無視交通信號燈,直接闖紅燈駛過。陳某所駕駛的電動自行車上還載著兩人,屬于超員載人。民警依法對葉某闖紅燈、陳某闖紅燈及超員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據統計,10月1日至7日,泉州交警豐澤、鯉城大隊共查處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680余起,其中不按道行駛3937起,闖紅燈602起,逆向行駛322起,超員723起,無牌105起。
不少騎手已經多次被查處
據交警介紹,電動自行車主要違法行為集中在逆行、不按道行駛、闖紅燈、超員等方面,不少騎手都被查處過多次。
那么,這些違法行為有哪些危害呢?交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的應緊靠道路右側行駛。這是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循的基本通行原則。電動車逆向行駛和不按道行駛會干擾和破壞正常的交通秩序,對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造成妨礙,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對于電動車闖紅燈的危害,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的闖紅燈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幾率,危害極大。隨意闖紅燈,既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也極大損害了社會文明風尚。電動自行車超員載人,容易出現制動不良、車身失衡等現象,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容易傾翻。
交警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請走非機動車道,自覺做到不超員、不逆向、不闖紅燈、不曲線行駛;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的,請緊靠右側行駛。下一步,泉州交警將持續嚴查電動車超員、闖紅燈、逆行、邊騎車邊打電話等違法行為,確保整治行動全覆蓋。(記者 黃楓 通訊員 蔣國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