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一名業主私自在天臺上建房,下午1點多還在施工,嚴重擾民。”前天,家住泉州市區刺桐路宏毅·刺桐華庭小區的一位住戶表示,這種占用天臺公共空間的行為侵犯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占用公共空間的違建
有住戶反映,B棟樓的天臺原本是公共的活動空間,兩三個月前,該棟樓的一名業主買來建筑材料,請工人將天臺部分空間圍起來,像是在建房間。“工人經常在中午施工,影響我們休息。”住戶稱,執法人員曾來制止過,業主也停了一段時間,但現在又繼續建。
記者在現場看到,天臺南側有二三十平方米的范圍被圍了起來,水管鋪設好了,兩名工人正在休息。
該小區物業主任牟先生告訴記者,B棟天臺被圍起來的部分,確實是公共空間,但里面有兩間房是業主個人的。今年7月份以來,因為漏水,當事業主對自己的兩個房間進行重新裝修,但同時也把天臺的部分公共空間圍起來。接到投訴后,物業人員多次與當事業主溝通,勸其停止占用公共空間的行為,但沒有效果。“物業沒有執法權,我們只能上報社區和有關部門。”牟先生說。
豐澤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據東湖中隊執法人員了解,宏毅·刺桐華庭B棟頂樓涉嫌違建業主的房子是樓中樓,其中半層是在天臺。由于門檻比較低,夏季臺風暴雨天,積水很容易流進屋內。為了做好防水,該業主在7月份重新裝修房間時,也將天臺部分公共空間圍了起來。此前,執法人員已責令當事業主自行將違建部分拆除,可該業主拆除后,又于9月份復建。
昨日上午,執法人員再次前往現場,責令當事業主限期整改到位。據悉,如該業主在期限內沒有自行拆除整改,執法人員將進行強制拆除。(記者陳明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