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農鋤披上白大褂,只有初中文憑的農婦離開老家后搖身一變,竟成了“婦科主任”。更不可思議的是,她還為5名孕婦實施終止妊娠手術。近期,南安法院宣判該起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被告人周某芳犯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案情 農婦半年時間為5名孕婦做流產手術
1959年出生的周某芳只有初中文化,在老家湖北省安陸市當了14年的農民,從事的工作跟醫療方面沒有任何沾邊。33歲到51歲的這段時間,她在老家鄉鎮的計生辦工作,這才接觸了計生節育方面的知識。52歲那年,周某芳務工一段時間后,來到南安市水頭鎮。看到水頭蟠龍工業園區一家衛生所的招聘廣告,她去應聘了護士長。因衛生所缺人,她被雇用了。
更為“幸運”的是,2015年開始,當時衛生所的婦科醫生休產假,她被“提拔”成為“婦科主任”,工資從每個月5000元漲到8000元。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職“婦科主任”期間,周某芳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且知道自己工作的衛生所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為5名孕婦實施終止妊娠手術。其間,她非法獲利人民幣5000元。
2016年5月,周某芳離開衛生所回老家。2016年6月,南安衛生監督部門接到群眾舉報,水頭蟠龍的一醫療衛生所非法為他人實施計劃生育手術,遂立案調查。今年2月27日,周某芳在湖北省安陸市一銀行門口被警方抓獲。
判決 犯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獲刑6個月
南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芳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擅自為他人進行終止妊娠手術,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被告人積極退出全部違法所得贓款和預交罰金,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芳犯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此外,該衛生所因非法為他人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診療科目未設有醫學超聲波項目擅自購買使用超聲診斷儀、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行為,于2016年被主管部門罰款47000元,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提醒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不得行醫
經辦法官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記者 吳志明 通訊員 洪愛娥 黃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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