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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為“上課+游覽” 游覽時間多于上課
在項目內容上,記者發現大致可分為四類:游覽國外知名高校和文博場所類;既上課又游覽類;插班式純學習類;童子軍等夏令營式特色游學類。不同項目各有年齡限制,一般為10周歲以上至高中。
如A機構推介的澳大利亞路線便屬于第一類,10天行程中除了頭尾兩天在飛機上,剩余8天均是游覽大學、圖書館、美術館、歌劇院、博物館,以及海灘、悉尼魚市場、地標性大廈等。記者詢問能否到當地學校上課,工作人員回應說:“有機會旁聽大學課程,但視學校上課情況而定,不保證。”
既上課又游覽類是目前市場上的主流。如B機構推介的美國路線,在美國的12天中,前5天的上午安排學生插班至當地高中學習,下午出訪了解當地的文化體育項目,后7天則全天游覽大學、博物館等。C機構推介的倫敦路線,在英國的12天中,有8天的上午安排與外國學生一起學習英語課程,下午游覽當地高校和文博場所,另外4天則全天游覽景點,如康河泛舟、泰晤士河游船等。旅行社D的澳大利亞路線中,有5天也是全天安排插班上課學習,其余7天游覽當地文博場所和景點。
插班式純學習類和童子軍等夏令營特色游學類項目較少,B機構工作人員推薦道:“男孩子如果年齡小,可以報美國童子軍團,很鍛煉人,還是有一些市民報名的。”
3 觀點
花費不菲,送孩子到海外游學到底值不值?有些家長表示支持,認為有助于孩子提前感受海外的學習和生活氛圍。也有一些家長持質疑態度,認為海外游學項目的性價比不高,孩子能收獲的少。
支持:讓孩子提前體驗國外教育
今年暑假,市民張英為讀高一的兒子報名了為期15天的美國游學項目,目的就是為了提前讓孩子體驗留學的氛圍,讓孩子自己判斷日后是否選擇留學生活。
“14天的行程安排中,有9個晚上是住在當地的寄宿家庭,有5天參加當地的暑期課堂,此外還安排游覽哈佛大學、麻省理工等世界頂尖名校。此行可以讓孩子真正了解其他國家文化環境是什么樣的,感受國外的授課模式,更深刻地了解自己是否適應國外教育。”張英認為,游學項目雖然時間不長,但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幫助的,對想留學的孩子來說,可以加速英語能力的提升,同時開闊眼界。
反對:低齡孩子感悟力低意義不大
對此,送高二的兒子到英國游學的劉先生持反對觀點,“部分海外游學產品與海外旅游產品差別不大,家長花費了更高的價錢,但孩子并沒有收獲比旅游更高的附加值。”他反省道,家長不顧家庭經濟能力和孩子實際需求,盲目跟風送孩子去海外游學,是在鼓勵和縱容孩子與別人家的孩子進行攀比,很容易滋生和助長孩子的攀比心理,對孩子的成長沒有太多的益處。
“我女兒今年讀初二,同學中就有人暑期到海外游學,但我并不認同,目前孩子還沒有足夠的獨立認知能力,現在出去只不過是走馬觀花。”市民陳女士認為,小學、初中等低齡段的孩子缺乏社會經驗,加上語言限制,難以主動學習了解,游學效果可想而知。而且,寄宿家庭對孩子也缺乏了解,加上中外教育方式及體制的差異,可能出現監管不足而發生意外。低齡段的孩子,父母帶著出去旅游就好了,海外游學項目更適合高中以上的孩子。
4 監管
海外游學市場逐年升溫,對品質參差不齊的游學產品該如何監管?當遇到糾紛時又該怎么辦?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
教育部門:機構組織海外游學超出監管范圍
對于海外游學項目的監管,泉州市教育局對外合作科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組織方是公辦學校,該學校必須向教育部門報備,若組織方為民辦教育機構,則不屬于對外合作科管轄范圍。
隨后,記者采訪了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科,該科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民辦教育機構在泉州本地開展的教學活動屬于他們科室的監管范圍,但民辦教育機構組織的海外游學,已經超出了職責范圍,不歸該科室監管。
旅游部門:選擇具備資質的旅行社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工作人員表示,組織海外游學的機構必須是有組團出境資質的旅行社。沒有該資質的機構涉嫌虛假宣傳、超范圍經營。他們會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或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打擊不具備組團出境資質而超范圍經營或虛假宣傳等行為。
他提醒廣大市民,報名出境游學時,首先要找有資質、品牌過硬、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并簽訂合同。不要隨意相信微信、微博上的私人團或無組團出境資質的機構,沒有專業人士操作風險高。出境前做好功課,如提前查詢當地報警電話、大使館電話、風俗習慣和禁忌、違禁品等,有備無患。出境后,遇到消費糾紛時多溝通。合同、消費票據等憑證是維權的重要依據,一定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