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2019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通知。高校專項計劃在福建省的實施區(qū)域為省內革命老區(qū)、蘇區(qū)、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民族鄉(xiāng)等,其中泉州泉港區(qū)、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泉州臺商投資區(qū)(含百崎回族鄉(xiāng))屬于高校專項計劃區(qū)域。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本人符合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并已在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參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
同時,符合上述前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xù)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實際就讀、已參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為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shù)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4月29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報名數(shù)據(jù),按地區(qū)分發(fā)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4月29日至30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申報。申報時須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19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高考高招”欄目下載)。(記者陳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