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讀書娃的看過來!鯉城區公辦小學、幼兒園的招生計劃和服務范圍確定了!剛剛,鯉城區教育局出臺了《關于2019年秋季鯉城區小學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2019年秋季鯉城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適齡兒童均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免試入學。
今年鯉城區小學、幼兒園招生有哪些變化?鯉城區教育局教育股相關負責人介紹,小學變化主要體現在:1.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新增2個班;2.泉州外國語中學鯉城附屬小學現已更名為“泉州外國語學校鯉城附屬小學”,今年比去年增加30個學位;3.今年開始,來鯉城務工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小學,仍需要提供居住證、務工證(簡稱“兩證”)。“兩證”均需滿一年(含一年)以上(簽發時間截止為2018年9月1日前)。從2021年秋季起,來鯉城轄區務工的流動人口提供的“兩證”及實有人口登記證明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4.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中心市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提供公安部門證明實有人口登記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5.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規定有變化。目前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正在對原有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和《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待修訂完成后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招生主要有2點變化:1.發揮名園的示范輻射帶動作用,在瓏玥灣新增泉州市實驗幼兒園江南校區,今年秋季開始招生,擬招生2個班;2.區屬公辦園收費標準,目前已呈送給區發改局審批,待核準后另行公示。(記者 曾聰紅)
具體招生方案如下: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關于2019年秋季鯉城區小學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招生計劃
1.老城區各小學招生計劃數
2.新區各小學招生計劃數
3.民辦小學招生計劃數
泉州外國語學校鯉城附屬小學(150人)
泉州實驗中學鯉城附屬學校(200人)
泉州市鯉城區第二實驗小學(300人)
二、招生年齡
戶籍關系在鯉城區及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日前。
三、招生對象
(一)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實行各小學劃片招生。具體招生對象如下:
1.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證明)。
2.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及住房產權證明)。
3.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泉教綜〔2015〕29號)的有關照顧優待政策的軍人子女。73141部隊干部子女直接入讀鯉城區東門實驗小學。
5.符合《福建省委組織部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 )以及《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通知》(修訂中)的高層次人才子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及《中共鯉城區委辦公室 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鯉城區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鯉委發〔2019〕20號)等規定的有關照顧優待政策。
(二)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
流動人口在鯉城轄區內務工且具有本區“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下稱“兩證”)的,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兩證”指:提供父母一方實際在鯉城轄區內實際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證(居住證簽發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務工證〔在鯉城區與企業簽訂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我區務工、經商〕(簽發時間截止為2018年9月1日前)。
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中心市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提供公安部門證明實有人口登記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從2021年秋季起,提供的“兩證”及實有人口登記證明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
若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經核實,應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原則上以暫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請登記入學。居住在老城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立成小學、東門實驗小學、新村小學、新隅小學、昇文小學、鯉城實小金山校區、鯉城實小筍浯校區申請登記,居住在新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應片區學校申請登記。
若符合招生規定的隨遷子女申請登記人數超出學校的實際容量,由區教育局組織采用隨機抽號方式確定入學對象,參加隨機抽號而落選者,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就讀,若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就讀機會。
(三)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鯉城區入學,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其父親(母親)為鯉城戶籍的,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鯉城區入學,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鯉城戶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應滿足父親(母親)應在鯉城區居住(暫住)及務工年限滿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條件。(2021年秋季起需達一年半及以上)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學生因家長在鯉城區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鯉城區生活而要求在鯉城區就讀小學的,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臺辦、財政廳、團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要求,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3.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鯉城區就讀小學的,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1999年第4號令)的有關規定,外國學生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四)民辦小學的招生民辦小學應立足服務本區域,優先招收本區域適齡兒童,自覺規范招生行為,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方式招生,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
四、招生程序和時間
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我區小學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
6月20日各小學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
(一)招收片區內適齡兒童的程序和時間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學接受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學匯總片區內適齡兒童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1日前:各小學公布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二)招收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的程序和時間
7月6日--7月8日:相關小學接受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入學登記。
7月15日--7月17日:相關小學匯總申請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1日前:相關小學公布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三)招收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的程序和時間同招收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的程序和時間。
五、招生辦法
1.各公辦小學必須根據區教育局所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服務區域內適齡兒童的招生任務。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招生。
2.各公辦小學招生前應與社區、公安、房管等部門協調配合驗證服務區域內適齡兒童的戶籍、房產等證明的真實性。
3.嚴格控制學校班生規模,原則上一年級新生每班班生額45人,最多不超過55人。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
4.各小學2019年秋季一年級招生數不得超過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數,如個別學校條件允許且確實需要擴班招生的,須報送區教育局審批同意后方可擴班招收。
5.民辦小學的招生應自覺規范招生行為,立足服務,優先招收本區域適齡兒童,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方式招生,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
6.招生未盡事宜按上級指導性文件執行。
鯉城區小學招生服務范圍
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持有本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
(3)《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等其他輔助性證明材料。
2.非鯉城戶籍但在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產權人應和所提供的戶口簿姓名一致。
(3)《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等其他輔助性證明材料。
3.我區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照顧性對象的適齡兒童:除按其戶籍不同類型應提供相應戶籍、居住證明或者住房情況和《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等輔助性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等。
4.非本區戶籍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報名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及相應的復印件:
(1)原籍戶籍證明。
(2)學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學校所屬社區內實際居住的居住證。
(3)學生父母其中一方在鯉城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鯉城區務工、經商。)【“二證”簽注的時間截止:務工證、居住證均為2018年9月1日前。】
(4)《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等其他輔助性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