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有關負責人提醒,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而無力支付學費的貧困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來籌措學費。
據(jù)悉,教育部曾于2007年要求高校學費五年內(nèi)不得上漲。到今年,五年期限已過,寧夏、貴州等10多個地區(qū)的高校陸續(xù)傳來漲學費的消息。而福建省大部分高校學費不變,但有7所高校相比于2013年,將上漲學費1000元左右。
學費上漲之后,教育部門要求高校要配套做好各種獎、助、貸、減、免等各種資助政策,建立困難學生就學保障制度,每年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5%—25%的經(jīng)費,用于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等助學措施。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4年,貸款額度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yè)后按基準利率逐年計息,由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泉州市各縣(區(qū)、市)均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實現(xiàn)“應貸盡貸”。今年辦理生源地貸款業(yè)務的有農(nóng)信社、華安保險,有困難的學生可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貧困生尚未辦理信用貸也不必著急,目前,各高校都有綠色通道,家庭經(jīng)濟條件嚴重困難的學生可以先上學,再通過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等政策完成學業(yè)。(記者 陳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