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放緩,土地市場呈現低迷狀態,土地出讓收支規模小幅增加。
一、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情況
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42940.30億元,同比增長3.1%。其中,招拍掛和協議出讓價款37956.43億元,增長1.7%;補繳的土地價款1886.89億元,下降1.1%;劃撥土地收入935.94億元,增長5%;出租土地等其他收入2161.04億元,增長43.1%。當年,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分別為631.97億元和643.84億元,增長22.4%和25.4%。
(一)土地出讓收入增長呈現的主要特征。
1、增速逐季回落。分季度看,1季度增長40%,2季度增長14.2%,3季度增長0.5%,4季度下降21.6%,呈現逐季回落態勢。1季度增幅較高,主要是2013年下半年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價款延續分期繳庫所至。從2季度開始,隨著房地產投資增速回落以及商品房交易量下降,各地呈現購地意愿不足傾向,并逐漸在土地市場傳導和蔓延。
2、地區分化明顯。受地方經濟發展差異以及房地產市場分化的影響,土地市場需求也出現分化局面,地區間土地出讓收入增速差異明顯。其中,東部地區24605.86億元,增長7.0%,占57.3%;中部地區10483.35億元,下降0.8%,占24.4%;西部地區7851.09億元,下降2.6%,占18.3%。分省情況看,北京、天津、湖南、陜西、青海、西藏等16個省份正增長,遼寧、黑龍江、海南、云南等 15個省份負增長。
(二)土地出讓收入增幅回落的主要原因。
1、投資增速放緩導致用地需求不足。2014年,受投資增速放緩的影響,工業倉儲用地、房地產用地需求不足。當年全國國有建設用地實際供應面積60.99萬公頃,同比下降16.5%。其中,工礦倉儲用地14.73萬公頃,下降29.9%,占24.2%;房地產用地15.14萬公頃,下降25.5%,占24.8%;基礎設施等其他用地31.12萬公頃,下降1.9%,占51.0%。
2、房地產市場低迷導致土地出讓面積萎縮。受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的影響,全國土地出讓面積27.18萬公頃,同比下降25.9%。其中,住宅用地下降26.1%。全年土地出讓合同價款3.34萬億元,同比下降20.6%。其中,東、中、西部地區土地出讓面積分別下降30.7%、23.1%和21.3%,東、中、西部地區土地出讓合同價款分別下降21.9%、15.6%和22.2%。
3、土地資源稀缺導致地價上漲但漲幅回落。由于土地資源稀缺,特別是優質地塊越來越少,導致地價繼續上漲,除工業地價溫和上漲外,其他地價漲幅逐季回落。2014年,全國105個主要監測城市綜合地價、商服地價、住宅地價,分別從1季度同比上漲7.6%、8.2%、9.5%,回落到4季度的5.2%、3.9%、4.8%;工業地價同比漲幅,從1季度的5.2%提升到4季度的6%。
二、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情況
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41210.98億元,同比增長0.8%。從2007年開始,全國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因此,現行土地出讓收入為“毛收入”,包含了成本補償性費用。相應地,在土地出讓支出上區分為兩大類:一類為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等,這類支出為政府在征收、儲備、整理土地等環節先期墊付的成本,通過土地出讓收入予以回收,不能用于其他開支。一類為非成本性開支,從扣除成本性支出后的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依法用于城市建設、農業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個方面,使城鄉居民共享土地增值帶來的收益。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主要呈現以下特征:
(一)成本性支出增幅略低于非成本性支出,占比與上年基本持平。2014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征地拆遷補償、土地出讓前期開發、補助被征地農民等成本性支出33952.37億元,同比增長0.7%,占總支出82.4%,占比與上年持平。扣除成本性支出后,當年形成的土地出讓收益為8987.93億元,同比增長13.3%,占全國土地出讓收入20.9%。當年,土地出讓收益實際用于城市建設、農業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非成本性支出7258.61億元,同比增長1.1%,占17.6%,占比與上年持平。
(二)在成本性支出中,征地拆遷補償支出略降,土地開發支出增長較快。在成本性支出中,用于征地拆遷補償支出21216.03億元,同比下降2.5%,占62.5%;用于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9206.38億元,同比增長7.3%,占27.1%;用于補助被征地農民、土地出讓業務支出等其他成本性支出3529.96億元,同比增長5.1%,占10.4%。用于征地拆遷補償支出減少,主要是當年使用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同比下降41.5%,征地面積相應減少所至;用于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增加,主要是各地落實“凈地”出讓政策,進一步加大了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整理力度。
(三)在非成本性支出中,城市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繼續增加,農業農村支出有所減少。2014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城市建設支出4063.02億元,同比增長7.6%,占非成本性支出56%。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60.10億元,同比增長5.3%,占10.5%。其中,棚戶區改造支出182.52億元,增長98.3%。用于農業農村支出2435.49億元,同比下降9.3%,占非成本性支出33.6%。其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428.90億元,下降17%;農業土地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等支出1146.72億元,下降19.5%;教育支出377.07億元,增長3.2%;農田水利建設支出482.80億元,增長27.6%。農業農村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地更加科學謹慎推進新型城鎮化,不再采取簡單大拆大建方式,當年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減少。二是新增建設用地使用面積大幅度減少,當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同比下降19.6%,相應減少安排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等支出。
三、當前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違法違規用地現象依然嚴重。據國土資源部統計,2014年全國共發現土地違法案件81420件,涉及土地面積4.09萬公頃。土地違法違規形式多樣,在土地征收方面,突出表現為少批多征、未批先征、越權審批;在土地供應方面,存在虛假“招拍掛”、以協議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違規劃撥供地、“毛地”出讓、低價出讓等現象,造成土地出讓收入流失嚴重。
(二)土地出讓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少征、緩征、減免和返還土地出讓收入的行為;一些地方未將土地出讓收入及時繳入國庫并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以土地開發、獎勵款等名義返還土地出讓收入,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還有一些地方未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土地出讓收入繳入國庫。
(三)土地出讓支出管理不盡規范。有的地方不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被征地農民拆遷補償款,有的地方挪用土地出讓收入修建樓堂館所、購買公務用車、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彌補行政經費支出、為融資平臺公司注資,有的地方土地出讓支出預算編制比較粗放,在預算執行中隨意追加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