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柳州10月11日電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馮某駕駛小轎車在非機動車道與四輛車發生碰撞后翻車,導致兩姐妹一死一傷,此次事故引起了社會和群眾的普遍關注。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5月6日12時許,被告人馮某駕駛本田牌思域小型轎車搭載其朋友許某達,自柳州市魚峰區銀桐路一工地出來右轉后,在右側非機動車道上自西向東快速行駛至銀桐路北海里海鮮城路段時,適遇被害人覃某菊駕駛二輪電動車搭載另一被害人覃某蘭同向在前方行駛,該轎車車頭與電動車尾部發生碰撞,馮某昌未采取制動措施且立即加速駛入機動車道,致使兩被害人被撞飛騰空后跌落到機動車道上。
馮某駕駛該小型轎車在該路段機動車道超速行駛,又分別與前方同向行駛的四輛小車先后發生碰撞后翻車,致使覃某菊與覃某蘭受傷、六車不同程度受損,其中覃某菊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覃某蘭所受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
馮某在翻車受阻無法駕車后隨即棄車逃離現場。經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犯罪偵查大隊認定,馮某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
2018年5月6日17時許,被告人馮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并已賠償覃某菊家屬經濟損失人民幣45120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馮某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量刑方面,鑒于被告人馮某具有自首和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等情節,公訴機關建議對其判處5年以上8年以下有期徒刑。
馮某對指控無異議,表示愿意認罪。但其辯護律師認為被告人只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休庭后,本案將擇期宣判。(李麗 韋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