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想報警,一聽老公要被處理就走了
“從前顧慮家不能散,才選擇忍耐”
“我以前一直顧慮我們這個家不能散,考慮到我們的小孩還小,能忍就忍著吧。但我老公打我不是一次兩次了,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要來報案。”坐在民警對面的李莉,看起來整個人都很疲憊。
民警想起來,事實上,這李女士之前也來報過警,當時一聽說要處理她老公的,就自己回去了。
4月24日,陳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2016年3月1日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里明確規(guī)定“家庭成員之間應(yīng)當互幫互助,互相關(guān)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wù),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所以家庭成員中任何人都不應(yīng)當對他人實施家庭暴力。
而當遭受家暴時,受害人應(yīng)當及時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忍氣吞聲,做一只沉默的羔羊,不僅很難維持家庭的和諧,反而往往會放縱施暴者,遭致變本加厲的家暴。(文中李某、陳某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