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間”從臥室延伸
業主稱用來冬天曬太陽
在探訪中,北青報記者在B區一棟樓里看到,樓頂有人在施工建造玻璃房,在樓下就可清楚聽到裝修的敲打聲。到樓頂后,北青報記者敲門進入這家房屋,從客廳內的旋轉樓梯進入頂樓臥室后,發現臥室外側建有一個玻璃房,由于多出來這部分的瓷磚與臥室的一樣,從房里看,這個玻璃房就像是臥室的一個拓寬與延伸。
昨天下午,仍有裝修工人在業主家修建“小房間”
北青報記者在玻璃房內看到,其正面、兩側及頂部都是玻璃構造,此外,頂層還裝有可通風的天窗,一名裝修師傅正在安裝一扇長玻璃。
當北青報記者詢問房主玻璃房的用途時,房主表示,新建的玻璃房冬天可以用來曬太陽,“干啥都行”。而正在裝修玻璃房的師傅則對北青報記者稱,自己已在這個小區裝修過幾十戶“小房間”,大多數業主建造“小房間”是用來作為書房、花園、平日里曬太陽的場所等。這位師傅表示,建一個玻璃房大概需要花費四萬元,他們負責提供玻璃房的所有材料。當北青報記者提出這樣的玻璃房是否結實可靠時,師傅稱“材料主要是用方鋼”。
在小區內,北青報記者遇見了同樣住在頂樓的業主王大爺。王大爺稱,他家于2015年建了“小房間”,這個“小房間”在房屋剛開始裝修時就建了,主要用于休息和睡覺。當談及房屋是否屬于違建時,王大爺稱他在住進來之前,房子里就已經建有“小房間”,他們只是對其進行改建。“但現在再新建的話應該就是違建,我們在原有基礎上對‘小房間’改造,這物業管不了。”
街道辦稱“小房間”屬違建
具體處理和拆除由城管負責
對于這樣建在樓頂的“小房間”,小區內的不少居民都有自己的擔心。一位居民稱,早在小區開始有人入住時就看到有人在樓頂建“小房間”了,他擔心這種“小房間”的承重存在安全隱患。而另一位居民則表示,雖然“小房間”建在頂樓,與其他住戶沒有太大的交集,“但這按照規定肯定屬于違規違法的建筑”。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根據《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的第二十三條,在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含別墅)區域內,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各類建筑物、構筑物。
8月9日下午,北青報記者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以業主的身份詢問樓頂“小房間”是否屬于違建。一名工作人員對此問題沒有正面回答,而是稱如果業主對小區內的建筑物有疑問,物業可以讓人去現場查看,確定為違建建筑之后,會向業主派發整改通知單,并提醒業主盡快拆除。如果業主仍不拆除,物業將會告知城管來拆除。
隨后,北青報記者又詢問了望京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這種在頂層區域擴建“小房間”的行為屬于違建行為,但具體的處理和拆除工作應該由城管部門負責。(文/本報記者 黃筱菁 見習記者 張夕 實習記者 劉思佳 線索提供/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