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館吃飯,兩條東海野生小黃魚就賣4000多元,消費者稱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館方面稱有提前告知價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聯合深圳市消委會開展監督調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涉事餐館沒有菜牌,沒有進行價格公示,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責令餐館立即整改。
消費者李先生的消費清單。
消費者:餐館并未告知小黃魚價格
據消費者李先生介紹,2月16日晚,他請幾個朋友在南山區歡樂海岸購物中心的“1949華家里”餐館吃飯,點菜的時候餐館服務員說沒有菜牌,由餐館提供配菜服務。“當時配菜中有一個菜沒有,服務員推薦東海野生小黃魚,但是也沒有告訴價格,買單時才告訴我一條小黃魚要兩千多。”李先生說。
“剛開始點菜時,我們看了配菜單,上面的價格大多是幾十塊,以為小黃魚跟其他菜價格差不多。”李先生說。他表示由于餐廳沒有菜牌,他也不清楚這種東海野生小黃魚的真實價格,后來菜不夠吃就再要了一條小黃魚。
根據餐廳提供的消費清單顯示,當晚李先生總共消費了8254元,其中包含兩條重量為1.03斤和1斤的東海野生小黃魚,兩條魚價格一共4628元。在消費清單中,還包含一項1092.66元的服務費,李先生認為這一服務費價格過高。在向餐館的工作人員反映價格問題后,餐館方面同意給他當晚消費的菜品打九五折,優惠了122.8元。
“我認為商家應該明碼標價,讓消費者明白消費。”李先生說。2月27日,李先生向深圳市消委會投訴反映這一情況,深圳市消委會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進行調查調解,向“1949華家里”餐館發送調查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