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天涯論壇一篇《甘肅古浪縣黃羊川鎮石門山村村書記韓國仁誘騙強奸幼女,事發后逃逸》的帖文稱,60多歲的韓國仁將12歲的輕度智障少女誘騙至縣城某賓館強奸。15日,澎湃新聞從黃羊川鎮黨委證實,韓國仁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拘,并被鎮黨委免職。
帖文稱,2016年7月,韓國仁誘騙石門山村李家溝智障人士李某之女李某某(12歲,輕微智障)至縣城某賓館,實施強奸。事件暴露后,韓國仁逃離;此前,韓國仁欺騙村里智障和身體殘缺的低保戶,政府對該村下撥的精準扶貧款不知去向。
微信公眾號“微甘肅”稱,受害女孩告訴家人,她跟著韓國仁去縣城賓館,是因韓國仁聲稱要帶她前往縣民政局要錢,當天從賓館房間出來后,韓國仁確實給了她一些現金;受害女孩家人7月31日報案,家人和警方帶著女孩到醫院做了檢查,警方隨后將女孩身體內提取物帶走;警方向家屬表示,符合立案條件,已經立案開展偵查。
黃羊川鎮黨委內部發布的《中共黃羊川鎮委員會關于免去韓國仁石門山村黨支部書記職務的通知》稱,韓國仁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刑拘,8月8日經鎮黨委會議決定,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
該鎮黨委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上述文件真實,但“韓國仁被指強奸未成年少女”的具體情況不清楚,須詢問警方。古浪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稱,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不方便透露。
早在今年3月19日,《甘肅日報》報道了黃羊川鎮石門山村黨支部書記韓國仁違規亂收費問題:2013年至2015年,石門山村多次將發放給群眾的救濟款收回,用于支付衛生清理、籃球運動、渠道修建等費用,共計55980元;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石門山村預留低保名額安排在七組群眾孫某某、鄭某某名下,韓國仁和七組組長丁某某收取低保金11151元用于七組修橋、修路等開支;2015年1月,韓國仁授意三組組長何某某將發放給群眾的冬春生活困難救助資金收回,用于渠道維修,共2900元。2015年12月29日,古浪縣紀委給予韓國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