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根據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阿里方面對此消息不予置評,表示正在進行內部核實。有傳聞稱劉春寧被警方帶走是由于其前東家騰訊的舉報,劉涉嫌在供職騰訊期間進行商業賄賂。昨晚騰訊方面對此予以證實。
騰訊新聞發言人昨天晚間表示:“我們去年在一次例行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前兩年的視頻團隊涉及嚴重貪腐問題,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抓捕了多名在職、離職以及供應商人員,并在進一步偵查當中牽出了劉春寧。”他強調,騰訊報案的是貪腐事件,而不是個人。貪腐事件涉及的金額還要等警方核實,目前警方逮捕了5到6名涉事人員。據了解,其中一位員工涉及金額達數十萬。對于為何在劉春寧離開后兩年才東窗事發,騰訊方面解釋說,去年審計發現問題、報案,警方需要時間去偵查、固定證據。
2013年8月入職阿里之前,劉春寧在騰訊供職將近10年。劉春寧2004年加入騰訊,一年之后就被任命為騰訊的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并為公司培養后備高端管理人才。此后幾年,劉春寧還擔任過馬化騰的總裁助理、騰訊電商總經理等職務,被認為是馬化騰的心腹愛將。劉春寧最后在騰訊做到了在線視頻部總經理的職位,負責騰訊視頻等數字娛樂方面的業務。有消息稱,劉春寧此次被警方帶走,起因是其負責騰訊視頻版權采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
2013年7月,劉春寧從騰訊離職,一個月之后加入阿里出任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部總裁,并負責阿里手游業務,不過該業務一直以來未見起色。目前,劉春寧還兼任阿里影業執行董事。
在當初劉春寧跳槽至阿里初期,業內就有騰訊準備起訴劉春寧的傳聞,稱馬化騰對于劉春寧如此迅速地跳槽到競爭對手處感到非常不滿,甚至打算提出“互聯網界歷史上最高的競業禁止賠償”。(記者 祝劍禾廖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