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對文物保護工作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即便是工作崗位變化或者退休了,也會一樣被嚴肅追責。近日,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意見中明確的總體目標為,到2020年,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資源狀況,提升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級別,世界文化遺產數量有所增加;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良好,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明顯改善,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措施得到落實。
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因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依法追究實際責任人、單位責任人、上級單位責任人和當地政府責任人的責任。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無論是否調離、提拔或者退休,必須嚴肅追責。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技術審核質量負責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造成文物和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在加強保護方面,意見提出,將加強不可移動文物的日常保養和巡查監測,對存在重大險情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應及時開展搶救性保護,在項目審批上開辟“綠色通道”,在資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加強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海上絲綢之路、閩南紅磚建筑、三坊七巷、閩浙古廊橋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同時,完善博物館、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監測和調控設施,改善博物館展陳設施和文物庫房條件,配備符合標準的展柜和文物專柜,提升可移動文物保護能力。此外,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整體格局和歷史風貌的保護;結合創建特色小鎮,推動鄉土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與傳承發展,防止城鄉建設中的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建設性破壞行為。(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