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為進一步保障農村貧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今年寧德市將對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即原先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2017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今年寧德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從家庭年人均收入2650元提高到3050元,財政年人均補助標準2440元。其中,省級財政補助1920元,縣級財政配套520元。而新實施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將不再按照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70%計算,而是改為由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構成。其中,基本生活標準按照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0%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則分為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25%、40%確定。對于機構集中供養的農村特困人員,其救助供養標準提高20%。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調整后,原標準高于新標準的,保持原標準不變,等新標準高于原標準后,再按新標準執行;新標準高于原標準的,按新標準執行。據悉,農村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將在評估認定后落實到位。(記者 茹捷 實習生 黃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