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不裁員少裁員企業。記者了解到,穩崗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2014年符合政策條件的,可在今年11月底前提出申請。
根據兩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寧德市將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政策的適用范圍,由實施兼并重組企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轉型升級企業、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的其他行業及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不裁員、少裁員企業。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符合《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和《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無發生違規使用失業保險基金。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凈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
該負責人表示,對符合上述政策范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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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申請穩崗補貼
1、企業申請。符合政策范圍和申請條件的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填寫《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審核表》,并附企業穩定員工隊伍書面情況、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繳費相關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企業在一個年度內書面申請一次穩崗補貼。
2、審核認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企業報送的穩崗補貼申請在7個工作日完成初審,并在所在地政府和人社局門戶網站以及企業內公示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的,所在地人社部門在《申報審核表》上簽署審批意見。
3、資金撥付。人社部門審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經財政部門確認后,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流程辦理。(記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