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出一款緊箍咒給當權者戴上,簡直是難于上青天。澳門的官員財產公開便是如此,假如在上世紀90年代澳督要想做到今天這樣副局級以上的房產、企業基本數量公開,如上蜀道。
從政者好面子,人人好以道德者自居。“我每分錢都正正當當,申報(公開)就是看不起我!”這是澳門90年代官場最普遍、最典型的心態。
但是在政治學上關于治理貪腐的一個平衡點是:越嚴重時越要顯示決心,越要采取拉鋸妥協,越難以達到一蹴而就的效果。順著這個理論,澳門在90年代先干再爭。最早只針對參與選舉的人士申報,后來澳督也申報了。并且申報資料高度密封,有嫌疑時才查。
十余年來在財產申報、公開的每次變革中,澳門社會輿論總有反對之聲:侵犯隱私、人權,信息技術不成熟,擔憂會否影響到穩定……
如同小馬過河的故事:只要你不敢邁步試水,關于水流湍急、水過深的負面憂慮就總是揮之不去,讓你憂心忡忡尋思著不倒騰為上策。
前天公開至今,記者留意到澳門政壇、坊間輿論、網友、傳媒的討論,以前那些憂慮反而越來越少見了。人們說得最多的是:是不是可以詳細些、規范些、技術更先進些。
十余年來那些持反對憂慮之聲的人為何不發聲了?因為這場真實的社會學試驗已有了初步的結果。有議員用了16頁紙寫清楚物業數量、公司名稱、社會任職,有議員主動把銀行存款、物業租金填寫,還有人就是把房產具體地址填上去,也有官員把摩托車車位、墓地等都填寫了……君等看看會否侵犯隱私、影響到穩定。
的確法律有未盡之處,于是傳媒呼吁就填寫規范等出臺詳細的指引。的確技術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人說已提交公開表,法院那邊上載的還是空白……總之瑕不掩瑜、無傷大雅。
社會有輿論說太“溫和”了、看不出財富,行政和立法界均承諾在實踐中再修法。完全可以預料,一旦澳門再出現貪腐或者財產公開法律未發揮功效的事件,肯定會修法到詳細公開。
回到原點再觀察:假如澳門從90年代至今完全沒有嚴格、認真地邁出第一步,今天來探討公開的詳細度、填寫的規范指引,也的確顯得突兀,并且具有非常大的踐行難度。財產公開如同任何一個領域的任何一項變革一樣,試水方知冷暖。邁開了步子嘗試,每一次社會試驗的結果本身就能帶來觀念普及。假如止步不前,河水永遠停留在想象中的湍急、深不見底。
近日,澳門約400名公職人員財產被公開。其中,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個車位。公職人員中的“首富”是“賭王”何鴻燊四太、議員梁安琪,她有52套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