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 昨日發布。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將起到什么作用?來看專家解讀。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價格法修正草案共10條,包括了完善政府定價、進一步明確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健全價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內容。
專家表示,《價格法》自1998年實施以來,在引導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物價合理運行、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價格改革持續深化,價格管理實踐發生了重大變化,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主任 劉五星:當前價格工作面臨的形勢發生明顯變化,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形成,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一些行業低價無序競爭問題凸顯,對價格調控監管提出新要求。
此次《修正草案》的修訂,針對價格工作實踐中面臨的問題,聚焦法律中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重點內容,完善了法律條款,強化了法律適用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變化的需要、提升依法治價水平,鞏固價格改革實踐經驗,實現立法與改革的有機銜接。
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專家表示,此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還將有助于更好完善政府定價制度,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健全法律責任規定,為強化價格監管提供有力支撐。
此次《修正草案》中完善了政府定價制度,將近年來成功的創新實踐上升為法律規定。完善了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認定標準,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同時,健全了法律責任規定,為強化價格監管提供有力支撐。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紅:經營者違反價格活動的基本規范,實施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僅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還干擾破壞正常價格秩序。價格法修正草案堅持過罰相當,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健全了相關法律責任規定。
同時,《修正草案》還針對“內卷式”競爭、“算法定價”以及“大數據殺熟”等新型問題也進行了相應調整。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主任 劉五星:這些調整,主要是考慮到市場形勢變化和科技水平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新的經濟業態,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為了有效規范和制止這些行為,相關部門對《價格法》進行了修訂,并以修訂草案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也向社會釋放了強化價格治理、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明確信號。
(總臺央視記者 劉穎 李唐 林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