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在鞏固中深化、在深化中鞏固,持續推進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積極探索檢察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做法舉措實、工作效果好,具有典型性和可復制性的改革亮點。
為有序推動改革、鼓勵創新,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相關部門從2020年9月開始收集甄選相關案例,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對地方檢察改革經驗分批推介。此次發布的首批檢察改革典型案例,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2020年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精神,聚焦“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建設”,精選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案例:
一是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全力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近年來,最高檢聯合有關部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開展黃河清四亂、長江大保護、守護海洋等專項行動,共同推動解決區域環境污染問題。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的要求,河南省檢察院和省河長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省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制,立足職能實際,大膽創新辦案模式,對推動全省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起到了積極作用,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
二是健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提升法律監督效果。比如,檢察機關一并調閱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監督案件正卷、副卷,有利于全方位、深層次開展民事審判、執行監督工作,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實現全省各級檢察院一并調閱全省各級法院民事審判卷宗、民事執行卷宗的正卷、副卷,打開了民事檢察監督向更深層次推進的通道。再如,針對我國嚴重暴力犯罪持續下降、法定、輕刑犯罪不斷增加但審前羈押率一直較高的問題,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輕刑犯罪、過失犯罪、未成年犯罪等案件,積極推行“以非羈押為原則,羈押為例外”的刑事訴訟新格局。山東省東營市檢察機關創建以羈押必要性全流程審查、非羈押訴訟全方位保障、全社會支持為主要內容的“三位一體”非羈押訴訟模式,將降低審前羈押的制度和舉措貫穿到刑事訴訟全過程。
三是健全檢察機關內部制約監督制度,構建與司法責任制改革、規范檢察權運行要求相適應的內部監督制約體系。張軍檢察長多次強調,要讓檢察官實實在在感受到工作有壓力、日子“不好過”。在創建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與機制同時,最高檢制定完善與“四大檢察”配套的工作規則,強化檢察長、業務部門負責人監督責任,健全案件管理制度,對辦案工作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流程監控,推動在更深層次上實現執法司法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放權與監督的結合、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牢牢把握數字賦能檢察工作帶來的發展機遇,研發“案件碼”程序,對提前介入及審查逮捕案件實行源頭控制、動態跟蹤、全程監督。陜西省檢察院推行檢務督導“面對面”,強化中心工作“聚焦式”選題,視頻會議“面對面”問詢,實地調研指導“點對點”督察,黨組研究“實打實”通報,有力增強了檢察內部監督實效。
四是強化法律監督專業能力專業素養,提升檢察監督能力。各級檢察機關主動適應新時代更高更嚴要求,在提升檢察人員專業能力基礎上,堅持“智慧借助”,邀請法學專家、專家型法官、律師等參加案件評議、研判,借助“外腦”促進檢察官提升辦案能力。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認真落實最高檢《關于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辦案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充分發揮專門技術人員專業特長,為推進“四大檢察”提供技術支撐;堅持科技強檢,將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思維與監督辦案深度融合。甘肅省蘭州市檢察院探索建立公益訴訟大數據應用平臺,與行政執法單位的數據對接,自動識別線索數據中反映的違法行為,快速研判負有監管責任的主體和權力清單,提高了案件辦理準確度。
進入“十四五”時期,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增強檢察改革的大局觀、自覺性與持續性,對標對表新階段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新期待,圍繞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戰略目標任務,抓實重點環節與關鍵領域,統籌推進落實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制度創新充分聯動和銜接配套,提升改革綜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