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0日電 中國自然資源部10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分類指南》”)有關內容。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黨組成員莊少勤指出,“多規合一”改革前,相關部門在各自業務領域對用地、用海分類都有各自的標準和實踐基礎。由于各部門用地用海分類的管理目標不同、標準內涵不一、名詞術語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方言”,國家層面沒有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標準,相當于沒有一個統一的“普通話”。
據介紹,《分類指南》整合了各部門的分類標準,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局長張兵在此間表示,此次發布的《分類指南》對國土空間用地用海類型進行歸納、劃分,采取三級分類體系,共設置24種一級類、106種二級類及39種三級類。具有以下幾個值得關注的特點和變化:
其一,適用于自然資源管理全過程,體現“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要求,《分類指南》全面采用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適用于國土調查、監測、統計、評價,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生態修復,土地審批、供應、整治、執法、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自然資源管理的全過程各環節工作。
其二,實現國土空間的全域全要素覆蓋。
首先,在全域實現陸海全覆蓋。《分類指南》將用海與用地分類作為整體考慮,將陸域國土空間的相關用途與海洋資源利用的相關用途在名稱上盡可能進行統籌和銜接。
同時,在陸域實現生產、生活、生態等各類用地全覆蓋。值得注意的是,《分類指南》將“濕地”正式納入用地用海分類,體現生態空間保護和治理的重要性。
實現建設用地的全覆蓋。《分類指南》首次明確將“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單獨列為一級類,下設“鄉村道路用地”“種植設施建設用地”“畜禽養殖設施建設用地”和“水產養殖設施建設用地”四個二級類,將破壞耕作層的農業設施相關用地單設一類,切實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
其三,體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需要。
張兵指出,《分類指南》對建設用地類型的細分進行了調整,體現空間差異化與精細化管理需求,例如:為適應物流業快速發展的新要求,將倉儲用地分為物流倉儲用地和儲備庫用地。
同時,他指出,為應對城市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分類指南》增設了“留白用地”,特指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暫未明確規劃用途、規劃期內不開發或特定條件下開發的用地,增加用地彈性。(記者 龐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