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近日對甘肅省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陜西省西安市“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甘肅省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陜西省西安市“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11月3日晚,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5人死亡、45人受傷(其中,重傷2人、輕傷10人、輕微傷33人)、33輛機動車受損。蘭州市公安部門初查顯示,駕駛人李某因頻繁采取制動,導致車輛制動失效,經17公里長下坡路段行駛至距蘭州南收費站50米處與31輛車連續相撞。肇事司機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甘肅省會同遼寧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抓緊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嚴格按照時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針對事故暴露的公路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甘肅省安委會審查同意,以甘肅省安委會文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甘肅省負責批復結案并向社會公布。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11月13日晚,在西安市紡渭路新農村附近,一輛水泥罐車與一輛面包車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重傷。傷亡人員在事發地點附近務工,水泥罐車司機已被警方控制。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陜西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抓緊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嚴格按照時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陜西省安委會審查同意,以陜西省安委會文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陜西省負責批復結案并向社會公布。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