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樂稱因疏忽弄混標簽,事后換上正確標簽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人人樂漳州購物廣場再曝“價格門”。市民楊先生在人人樂購買一個計算器,標價24元,結賬時被收63.9元,之后兩次找商場協商均未果。昨日,經龍文工商局12315調解,商場退還40元差價給楊先生。
本報此前曾報道,人人樂、大潤發、沃爾瑪均出現過標低結高的“價格門”事件,跟這幾次一樣,人人樂漳州購物廣場這次給出的解釋,依然是工作疏忽。
楊先生說,16日晚上9點多,他在人人樂買了一個計算器,當晚回家后發現購物小票上,顯示計算機價格為63.9元,而他記得,計算器價格標簽上寫的是24元。他返回商場查看,價格標簽上的確寫著24元,便用手機拍下來。
隨后,楊先生找到人人樂的工作人員,試圖討個說法,但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他們并不了解,需要隔天和負責人商量后才能做出決定,拒絕退還40元差價。昨日上午,楊先生再次來到商場協商,仍然未達成一致。
在商場文具專區,記者找到楊先生購買的那款計算器,上面標簽價格已經改成63.9元,在這款計算器下方,擺著另一品牌的計算器,標價則是24元。記者隨后跟隨楊先生,來到龍文區工商局12315調解,商場一林姓工作人員稱,楊先生購買的計算器,的確是63.9元,“經過調查后發現,確實是超市在管理上的疏忽,把兩個商品的價格標簽弄亂了”。他表示,超市同意以補差價的形式退還40元。
龍文區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的吳主任稱,此前也接到不少這種投訴,如果商家存在故意行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處以雙倍罰款,這起糾紛雖無明顯證據指向商場是否存在故意行為,但人人樂必須立刻退還差價40元,并且對消費者來回奔波的汽車油錢、路費進行補償。同時,他也勒令人人樂進行內部整頓,他表示,將在超市內部建立一個“消費者權益保障點”,時刻保障消費者的權利。(本網見習記者 胡婧 實習生 戴江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