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活
2009年,謝明還在宜賓市打工。8月23日,他遇見3人,其中一人名叫白爾布,說可以在宜賓屏山縣給謝明找點活干,工錢100元一天。
第二天一早,謝明和這3人踏上了去屏山的班車。車至屏山,白爾布說,當地沒活干了,先去他家等兩天再去找工作。謝明的身份證、手機、錢包隨即被拿走,并被對方帶至雷波。
當天深夜,一行人乘面包車到達白爾布位于汶水鎮蓮花石村的家中。從雷波縣城到蓮花石村共有20公里路程,交通只有一條山路,由于行人稀少,進出者非常顯眼,外人很難隱蔽地進入或離開。
次日大早,謝明被再次轉移。他被帶至距蓮花石村22公里外、帕哈鄉磨石村的另一戶人家。磨石村離雷波縣城10公里,地險人稀,山路較蓮花石村更險。
就在謝明抵達磨石村的這天,他未來的“工友”正在來這里的路上。
8月25日,宜賓市人才市場,18歲的珙縣少年羅輝在找工作,一名叫山木且的磨石村村民告訴他,自己家里正缺一名小工,羅輝也“無序流動”到了磨石村。
26日,謝明被“容留者”要求干農活。“他們說給我錢,一天100元。”謝明說,自己不相信還能拿到報酬,但他也沒有反抗。
最初,謝明要干的活并不重,“容留者”對他也還算和氣,只是吃得不好,一天兩餐,餐餐洋芋。羅輝則被“容留者”拉著到處走走看看。在這里,他們彼此不能見面。
到了9月底,麥子都種完了,謝明被要求干的活漸漸加重。
謝明開始拒絕勞動,他得到的是關禁閉和餓肚子,“最長一次有四五天沒吃飯,水都不讓喝。”后來,謝明被送回蓮花石村白爾布家。他繼續不合作,被反鎖在房間里,只能得到維持生命的食物和水。
10月21日是謝明印象最深刻的時間節點。這天他吃得不錯。原因是白爾布喜得貴子。
次日,謝明提出要回家,但被白爾布要求“先給錢”。“我說,我干活你沒給我錢,怎么還要我給你錢?他說有車費、住宿費、醫藥費,讓我給他四千塊錢。”
謝明沒有錢,他又被關了起來。
下井
另一邊,選擇妥協的羅輝,已開始幫山木且做農活,山木且答應每天給他50元工錢。羅輝記著日子:“從10月20日到12月2日離開他家,干活40天,工錢2000元。”
與羅輝失去聯系的父親羅坤中,自9月份開始,頻頻接到匿名電話,“說你家娃兒被人拐騙,要我拿三萬塊錢去取。”
不久,羅輝被山木且交給熊石舉、朱格符、阿色古三人,離開雷波,開始了一個多月的跨省下井之旅。
——他先是被帶到貴州安順市金織煤礦做工;5天后,他被轉移至云南昆明市石林縣平凹煤礦下井;8天后,他再次被轉移至曲靖市樂平縣小海子煤礦,干活30天。
在這三個地方,羅輝都得到了“每天50元工錢”的承諾。但是,無論是在白爾布家做工,還是在外省下井,他一分錢也沒有拿到。在外地煤礦做工,不下井的時候,他被反鎖在房間里。
羅輝挖煤期間,羅坤中曾收到兒子的一條短信,說自己被困在煤礦,希望父親去救他。只此一條,再無下文。
與此同時,被白爾布“容留”的謝明也開始服軟,幫對方做農活,“一般上午喂豬,中午做飯,下午去山上砍柴。”
白爾布是不是和他“同吃同住同勞動”呢?
謝明說:“他不做。我砍完柴,他會和我一起把柴背回家。”
12月下旬,謝明被白爾布交給其他幾個人,說是要帶他去義烏打工。謝明說,去義烏的面包車上,有三個像他這樣被控制的人,分開坐著,彼此不能交流。同時,他們還得到警告,不要逃跑,否則會被砍死。
經過兩天三夜的行程,謝明等人到達義烏一個隧道工地,不知為何,工地方和他們的“老板”沒有談攏,耗了3天后,謝明被帶回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