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1年起,朱某康通過暴力、恐嚇、賄選等手段干擾基層選舉,使自己成功當選村委會主任并連任至今,并扶持曾某展為村支部書記、曾某健為治保會主任等。正是靠著這些合法身份,朱某康、曾某展及其團伙成員欺壓村民、以權謀私,用暴力及威逼利誘等手段插足村中事務,并將牟取的經濟利益通過私人設立的公司轉變為合法收入。
昨日上午,天河警方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廣州警方對朱某康等人進行立案偵查,并于今年5月22日指定由天河警方偵辦。近日,天河警方出動500多名警力,打掉這個盤踞在白云區某村長達17年之久的特大涉黑犯罪團伙,抓獲朱某康(男,44歲,廣州市白云區×村原村長、“廣州市×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廣州市白云區人)、曾某展(男,43歲,廣州市白云區×村原支部書記,廣州市白云區人)等20多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朱某康和曾某展等人已被天河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故意傷害等多項罪名批準逮捕。
警方介紹,199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朱某康和曾某展兩人涉嫌利用共同經濟利益和親屬、朋友關系,通過各種手段糾集曾某杰、曾某洲等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在白云區某村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逐漸形成了影響較大的黑惡勢力團伙。該團伙涉嫌通過暴力及威逼利誘等非法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涉足土地、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領域;涉嫌串通招投標,強攬工程;涉嫌非法占用、轉讓農用地;同時還涉嫌開設地下賭場、充當“黑保安”、收取保護費,不斷牟取巨額經濟利益,并通過“廣州市×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將非法的巨額財富“洗白”。
罪行1暴力恐嚇加賄選強奪村委管理權
該團伙主犯朱某康涉嫌為謀取政治資本,親自“出馬”,通過暴力、恐嚇、賄選等手段干擾基層選舉,強奪白云區某村的村委會主任之位,并從2001年一直連任至今。據村民反映,朱某康當初得到的大部分選票都“來路不正”,不少是從村民手中以100元或者1袋大米換的。
在后幾次的選舉中,許多村民依然在投票之前將選票賣給朱某康。對于在村中家族龐大或有些勢力的人,朱某康則采取拉攏的辦法。
為鞏固其地位,朱某康還涉嫌威逼利誘選民,扶持團伙的另一主犯曾某展為村支部書記、團伙成員曾某威為某社社長、團伙成員曾某健為治保會主任等。
罪行2強占山地強征耕地不服便棍棒“伺候”
2006年3月和4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康涉嫌為強占某醫療器械公司承租的400多畝的山地進行非法經營,兩次指使犯罪嫌疑人曾某洲等人糾集犯罪嫌疑人楊某文、曾某標等100多人,持棍棒、大刀,駕駛幾十輛面包車、小轎車,前往該醫療器械公司及其承租的山地進行“擺場”,并采用言語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迫該醫療器械公司的老板及員工搬離。得手后,又拒不支付山地業主方任何租金,強占進行經營,造成該醫療器械公司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多萬元。
2006年11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康、曾某展涉嫌為謀取個人利益,欲征收白云區某村2塊共約100畝左右的耕地,使之變更為商業用地,便多次安排其團伙成員通過言語恐嚇及毆打等方式威逼村民簽名同意征收土地。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康、曾某展涉嫌糾集曾某標、楊某文、沈某標、曾某賢等100多人前往該地塊“擺場”,阻止村民進入,并安排推土機將兩塊耕地上的農作物推平,造成經濟損失達人民幣數萬元。
2007年5月,犯罪嫌疑人朱×康涉嫌為報復盤踞在同村的庾氏兄弟團伙(已處理),指使犯罪嫌疑人曾×賢等人駕駛汽車到庾氏兄弟所屬某貿易有限公司的辦公室,將該公司辦公室的外墻玻璃及一輛停在辦公室樓下的小汽車砸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