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巖市人民政府安委會印發《龍巖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舉報的安全隱患一經查實,舉報人可得到不同額度的最高至30萬元的現金獎勵。
《辦法》規定,隱患舉報范圍:重點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煙花爆竹、城鎮燃氣、粉塵涉爆、金屬冶煉、有限空間作業、旅游、寄遞物流、校園安全、危廢處置、職業健康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特別是容易導致爆炸、火災、觸電、淹溺、灼燙、中毒、窒息、坍塌、壓埋、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傷害的各類安全隱患。
《辦法》規定了網絡和電話兩種舉報渠道。舉報人可以使用“e龍巖”APP首頁“安全生產”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功能進行隨手拍舉報;也可以撥打12345進行舉報。凡通過上述渠道舉報隱患經有關職能部門初步核實的,給予發放10—50元微信紅包或話費獎勵。重要舉報信息經有關職能部門核實后,視隱患的嚴重程度額外給予獎勵,一般事故隱患分檔獎勵200、500、1000元,重大事故隱患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執行,以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該獎勵以現金形式轉賬或當面領取。
《辦法》規定,獎勵原則按照“首次有功”的原則,就高發放獎勵。舉報同一事項,獎勵第一時間的實名舉報人,表揚其他舉報人;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實名舉報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獎金,自行分配;同一舉報涉及多項隱患的,按危害程度最高的隱患為獎勵標準。(記者 劉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