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聯合發文,對30個表現突出的集體和112名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鼓勵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全面推進福建省“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其中,我市2個集體和10名個人獲通報表揚。
我市獲通報表揚的2個集體分別是新羅區環境監察大隊和龍巖市公安局治安支隊;10名個人分別是生態環境系統的陳盛銓、顧宗元、謝廣成、林靖、呂成柱、羅韜和公安系統的范志楷、張耀城、李權、羅小勇。
2015年以來,省生態環境廳、公安廳每年在全省范圍聯合開展“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我市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安部門密切協同、聯合作戰,對各類環境違法問題開展全面深入排查,形成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圍繞專項行動保障“清新水域”、“潔凈藍天”和“清潔土壤”三大攻堅戰的工作目標,結合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專項行動、工業園區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生豬養殖業環境監管“夏季雷霆”專項執法行動等,嚴厲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問題,有效促進了我市環境質量提升。
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2018年我市“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7631人次,檢查企業2155家,發現違法問題企業359家,其中,司法移送20起,行政拘留25起,查封扣押95起,停產限產13起,立案處罰218起。(記者 曾燕福)